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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宇县合盛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靖宇县合盛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靖宇县合盛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意见,结合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靖宇县物流园区302省道南侧,项目占地面积2003.39平方米,建筑面积155.2平方米,拟建设11层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设置4台双枪自动计量加油机,年销售机动车燃油2200t,其中,汽油1000t/a,柴油1200t/a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禁止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油站应加装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和《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相关要求,设置双层油罐区和地面、管线的防渗措施,避免对项目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减震、隔声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区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应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含油废砂和油罐清洗废水外运至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禁止外排。

(七)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