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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关于转发白山法委办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靖法委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县城区优良天数361(其中:优天数248天,良天数113天同期增加4天,无重污染天气。全县1个国控、2个省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飞龙泉、巨龙泉)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无黑臭水体。在2019年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比中,我局靖环罚〔2019〕03号案卷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典型案卷汇编》(环办便函〔2020〕262号)中,是吉林省唯一入选优秀案卷,全国排名第2;2020年我县公众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100%,全省排名第1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综合评分全省排名第1白山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连续4年全市1;我局被评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县“散乱污”企业现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我局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符合提升改造的,积极指导,列入关停取缔的,坚决整治到位;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短信、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印发宣传单35000做到“禁烧区”秸秆离田,禁止露天焚烧,“限烧区”科学组织计划烧除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64%2020年我县未被省市通报火点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与频次,确保柴油货车达标排放,目前已督抽测柴油车1205台;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对超标排放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已审核通过32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二是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我县排查入河排污口19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设立了标示牌,下一步将持续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我县无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对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保障饮水安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检查行动,我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95%以上,实现达标排放。2021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村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三是坚决打赢黑土保卫战。2020年我局通过开展“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共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6.56吨,并全部转移处理。四是坚决打赢青山保卫战。全县自然保护区排查核实问题共9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侵占破坏生态环境排查问题732个,已完成整改732个,整改完成率100%。

2.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清零。环保督察共反馈我县134个问题中央环保督察21项任务“回头看”6项任务省级环保督察25项任务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8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3.积极做好“放管服”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在评估和受理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特殊项目不受节假日限制,随到随办,即时办结。二是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环评受理、拟审批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提高环评审批透明度。202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1件(其中,告知承诺制审批7件),协助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57件。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严格按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同步解读。

2.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对环保涉及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再造,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度公众参与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公众意见制度,把专家论证和组织听证作为起草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向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

3.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把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于环境保护决策、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在制定重大决策前,认真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重大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涉密项目除外)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深入推进落实机构改革。根据《关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人员划转等工作。二是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我局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三是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按比例抽查,目前共抽查重点企业4家,特殊企业3家次,一般企业134家。四是完善环境诚信建设制度。积极运用省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对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20年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网站完成公示,共有1家蓝标、2家绿标企业。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按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和严格归档。同时,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提高社会知晓率,方便群众监督。2020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条,15条行政许可信息

2.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党建党廉、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一岗双责”明确化、制度化、科学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开通12369环保举报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2020年处理网络平台信访案件4件、来信来访案件16,处理率达到100%。

2.落实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依法依规办事的责任,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2.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公众、社会团体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精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成立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确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有效地规范了环保执法人员行政行为,树立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一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二是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履行规定事项报告、通报职责。三是强化组织学习,把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法治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因编制受限,法治审核事前引导和事先预防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难以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各项工作。

2.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增加,执法监管压力增大,执法人员仍然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执法队伍现状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和执法研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二是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持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互惠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