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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年产73.22万吨天然矿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年产73.22万吨天然矿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135200

项目名称

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年产73.22万吨天然矿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赢创(吉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靖宇县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东经 126°44 40.9,北纬 42° 19 2.10 ″。利用现有二车间和四车间预留位置,引进12000bph和3000bph大包装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各1条,瓶身、瓶盖生产与水生产为一体化生产线。购置装箱机、打码机、提扣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73.22万吨饮用天然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216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产,施工期只涉及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部分用于清洗地面,其余部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条塑料制品生产线产生的挤出和冷却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技术水平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做减振、消声处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置于指定地点,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