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135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审批申请 |
保证声明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头道松花江流域 靖宇段水环境综 合治理工程 |
吉林省 白山市 靖宇县 |
靖宇县宏 泽建设投 资发展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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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科 环境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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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
见附件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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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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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