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135200
项目名称 |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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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热源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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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白山衡星热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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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皓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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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热源厂),地理坐标126°45′25.674″,42°23′5.744″。由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内入驻企业数量较少,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46MW燃煤热水锅炉尚未启动,为保障开发区内已投产运行企业冬季取暖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的过渡期供热设施(供热管线敷设完成,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主要建设2台1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用于冬季取暖,并建设软化水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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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群众上访事件,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锅炉软化水排水,废水各污染因子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靖宇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经13m高烟囱直接排放。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时风机、水泵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 (六)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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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