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白山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我县对已通过报废拆解、厂家置换、更换发动机等方式淘汰的国一及以前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进行注销。截止2025年12月9日,经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确认仍有部分机械因联系方式有误、多次倒卖等原因,无法与机械所有人取得联系,机械所有人也未到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办理机械淘汰和环保登记号码注销。
根据《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我县已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按照《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除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其中未经信息编码登记的,处五千元罚款。”
现对部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国一及以前排放标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相关机械所有人(单位)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申请注销,逾期不办理的,将统一注销。如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前书面反馈。
咨询电话0439-7225820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2025年12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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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保登记号码 |
设备所有人 |
车辆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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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7E700337 |
王志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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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7F000471 |
靖宇县荣兴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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