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靖宇县肉牛屠宰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生物质锅炉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13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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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靖宇县肉牛屠宰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生物质锅炉变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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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白山市靖宇县长白山靖宇食品医药产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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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靖宇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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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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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长白山靖宇食品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内容是将原2t/h生物质锅炉更换为3t/h链条式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冬季取暖供热。锅炉房在原环评中的位置处建设,面积由原来的138.6m2增加至144.6m2,供热面积6744.28m2。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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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调用厂区原有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灰渣转运和燃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经30m高烟囱(DA001)排放。灰渣转运、燃料上料粉尘通过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措施,厂界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和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门窗、内部加设吸音村料,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设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除尘灰及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包袋、废石英砂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卖资源化利用。 5.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含重点、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6.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程序组织环保设施验收。 7.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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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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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