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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靖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领导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领导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彻查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此件公开发布)

靖宇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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