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榆树川、参场、赤松、那尔轰、西南岔、双语学校:
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执行。学校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制定2021年春寄宿生评审方案。加盖公章上报教育局。依据办法做好认定工作,并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公开方式:家长会、班会、电子屏、微信、板报等(需留下宣传图片装订成册并存档)。
二、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寄宿生资助资金申请表,提供贫困证明(需由扶贫办、残联、民政加盖公章),国贫手册、低保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两份。2021年残儿住宿生证明在普教科提供数据内的由教育局统一提供,不在普教科统计数据内的,学生自己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所有材料分两盒存档,一盒是目录一中的内容,另一盒目录二的内容(请按照目录顺序进行装档)。两盒各报教育局一份。
三、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小组,成员由村民(居民)委员会、学校领导、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评审过程要公平公正并同时做好评审记录,评审记录由评审小组签字,加盖公章,存入资助档案。
四、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加盖公章。评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和村委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确定评审结果后评审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资助学生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情况,确保评审结果真实,记录填写入户调查表,由评审小组签字,加盖公章存档。
六、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由评审小组开展调查,核实并作出正确的处理,同时做好调整记录,评审小组全体签字,加盖公章存档。
七、公示后的资助名单经校长、资助干部和评审小组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教育局。
八、学校发放住宿生补助资金必须由学校账户拨到受资助学生姓名银行卡(学校不得发放现金),学生不能办理银行卡的,学校必须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法定监护人个人账户(若第一次打款失败,必须附上二次打款凭证复印件)。
九、住宿生补助资金发放表中的银行账户名要与领取资金的家长姓名一致,由受资助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评审组成员签字(坚决不允许代签,流水签),学校盖章后上报教育局。
十、寄宿生评审全过程要有图片资料,打印与材料一起存档。
十一、对于人籍分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实际所在学校填报。
十二、6月20日下班前将《2021春季所有住宿生名单》、《2021春季受助住宿生名单》及《2021年春季寄宿生补助资金实际汇总表》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传回靖宇县义务寄宿生QQ群。请各学校根据实际收到寄宿生证明材料如实填写表格,教育局将以此表为依据下拨资助款。(若各学校填报数据有误,产生的结余资金由学校自行缴回国库。)
十三、6月27日前请各学校将所有纸质版材料送至计财科存档备查。
十四、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上报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文件和通知要求做好评审、发放工作。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靖宇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