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教联字[2023]7号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县教育局联系人:姜*波 ,电话:131***83379
县公安局联系人:杨 * ,电话:158***84555
靖宇县教育局 靖宇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
全县教育系统反电信网络诈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全县校园防范宣传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遏制全县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切实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反诈工作部署,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园反诈工作新格局,增强师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认知和应对能力,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反诈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当前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任务范围,实行长期规划和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和防范应对措施,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反诈领导机构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县校园反诈安全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督促辖区学校(含中职)履行校园反诈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校园安全防范电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德君、县教育局副局长刘长江任组长的双组长制,下设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主任由县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姜永波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杨晨中队长和县教育局法规科科长任娣媛担任。联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园反诈各项工作及检查督导工作。二是中小学校(含中职)要成立由分管反诈工作的副校长和属地公安派出所分管反诈工作副所长任组长的反诈工作专班,并下设由属地公安人员参与的反诈工作办公室。
2.健全完善“教育系统防诈宣教平台”
基于“教育系统防诈宣教平台”建立全县学校反诈联络信息群。一是县教育局负责反诈工作的副局长,反诈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负责反诈工作的副局长、大队长,各学校分管反诈工作副校长,学校反诈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加入全县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群(附件)。二是中小学(中职)结合实际建立本校的反诈工作群,包含学校领导、属地公安、相关职能内设部门、班主任、家长及学生代表在内。
(二)织密安全教育宣传网。通过开展以案示警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三个教育引导,即教育引导师生不要被免费出境旅游、境外高薪工作、考察学习、境外创业等诱骗;教育引导师生避免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微信等个人信息泄露,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教育引导师生严禁出租、出售手机卡、电话卡及个人微信、Q0等社交账号,成为电诈犯罪团伙的“工具人”。不断增强师生反诈防骗的能力和增强师生远离犯罪、预防犯罪的意识。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围绕反电信诈骗的内容,通过组织讲座、参观、调研等方式,进行案例分析、访谈探究、行动反思,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二是融入课堂教学内容。
相关专业教师要强化反诈防骗安全意识,在课程中有机融入反诈防骗安全教育内容,引导学生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电信诈骗问题,着力强化学生反诈防骗安全能力。三是发挥校园文化正向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学校各类社团、报刊媒体、广播站、宣传栏等平台,实现反诈安全知识传播常态化。学校网站要开设反诈安全专栏或在线学习平台,开发适合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传播手段的反诈教育精品资源。结合入学教育、升旗仪式、军训、节日庆典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安全教育活动。
(三)加强线索排查研判。一是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教育自身优势,加强对师生违法犯罪总体情况、表现形式、成因等进行分析研究,为政法公安部门打击新型犯罪提供参考建议和科技支撑。二是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梳理摸排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校涉生的电信诈骗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筑牢反诈“防火墙”。三是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反诈工作台账(包含线索问题台帐,重点人关注台帐),收集整理、认真研判涉校涉生诈骗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四是公安机关要及时将涉校涉生电信诈骗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同级领导小组并抄送涉事学校,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宣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管控和盯防等工作,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公安机关。
(四)健全完善联动防护网。一是联合举办“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每年新学期,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联合属地公安部门,属地公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举行“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主题活动,通过反诈民警进校园、反诈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等形式,充分调动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参与度,有效提高师生和家长识骗防骗能力。二是联合开展网上宣教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公安职能优势,依托建设起来的“反诈宣教平台”和微信工作群实现与广大师生群体网上“面对面”,及时更新反诈宣传及预警信息“一键发布”,开展反诈“精准滴灌”宣传。三是加强家警校三联合。要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留守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统筹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警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特别是离校期间学生动向,关注学生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四是选聘反诈安全教育宣传员。公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要从本级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各级各类学校要选取优秀师生选聘为“反诈安全教育宣传员”。通过在中小学开展讲座、培训、组织案例参观等形式,配合教育部门及学校开发配套多媒体素材、案例库、课件、微课、专题网课等课程资源,支持校园反诈安全教育学科建设工作。五是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把反诈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督导体系,省市县三级反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校园反诈安全工作教育督导,着重检查责任落实、宣传措施、宣传质效、整改反馈等方面状况,每年不低于三次督导,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平安校园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建立通报约谈工作机制。市、县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在公安通报警情后仍频繁发生涉校电诈案件的,通报约谈相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育局、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反诈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校园反诈工作的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反诈工作作为重要工程来抓,要定期研究研判,周密部署安排,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科室、岗位、个人,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6月30日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组织机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启动建立好线索台帐和重点人档案工作。
(二)协同配合。教育局、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健全协同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反诈安全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学校应主动担责、协调落实,及时反馈公安警情提示整改情况,公安部门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反诈宣传及警情通报机制,严禁推诿扯皮、责任真空、管理空白,确保反诈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信息报送。教育局、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和完善反诈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部门并及时、稳妥处置。从2023年7 月开始,实行月报制度,各学校要将本校当月反诈工作情况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科,当月反诈工作情况需经本校反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报送。
(四)责任追究。教育局、公安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反诈工作责任,做到反诈有责、反诈负责、反诈尽责。加强对反诈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所属单位的督导考核。对在工作中不主动作为、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学校教职工及学生被骗,特别是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