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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靖宇县教育局内设机构的请示
 

靖教20258

 县委编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规定,申请在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加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牌子。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调整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职责维持不变。

妥否,请批复。

靖宇县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