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统筹做好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白山市 2026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教基字〔2026〕10号)《靖宇县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靖教发〔2026〕63号文件精神,结合育红小学实际,招收2026年一年级新生。
一、招生规定
凡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交易票据、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小学进行证件审核并在招生平台申请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到所属镇委备案后,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照《靖宇县城镇小学学区分布图》(靖教字〔2011〕2号),依据“房户一致”(即房屋所有人与户主一致)原则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分类
城区学校按学区分批次招生。将按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个批次,依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1.第一批次(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未颁发房照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易票据等票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如父母名下在本县有房产,则不采用祖辈房产作为认定学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车库、仓库的房产证不作为居住地认定的有效证件。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但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
3.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且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若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4.第四批次(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为本地区乡镇户籍或域外户籍、省外户籍,没有取得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在本地租房居住的,如报名学校学位未满,可第四批录取,若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5.特殊群体:随迁子女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优抚对象、其他群体和长幼随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时间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请于2026年7月9日—10日到育红小学教学楼二楼大厅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四、证件审核要求
1.(有户有房 有房无户)家长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双方户口、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姓名与房产证姓名相符,可直接登记报名;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抵押证明(证明上需有银行公章、负责人签字)及户口原件,方可进行登记报名;在学区内未颁发房照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易票据等票据,方可进行登记报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同在一个户籍上,入学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家长需提供祖孙三代户口、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参照第一、第二批次)
2.(有户无房 无户无房)如:在育红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的,需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协议(含户主房产证原件)、营业执照、社区证明等可报名。(参照第三、第四批次)*报名时准备证件材料:房产证明材料;学生所在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父母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要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材料证明夫妻和亲子关系,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张即可)。
五、平台报名(报名时现场指导)
2026年靖宇县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用线上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和线下同步招生,家长需登录吉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zsrx.jyt.jl.gov.cn/en rollment-web/login/index)完成入学全流程操作。
六、公示要求
经审核确定的新生名单,将在校门口公示,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凭身份证实名举报,一经核实,将取消被举报者在育红小学的入学资格。
监督电话:19804399168
七、阳光分班
经公示后被确定为符合育红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依据《靖宇县育红小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由家长带领学生到校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过程中,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
报名咨询电话:13596758893 13843973927 1394396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