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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施方案

靖宇县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在2020年末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按照《吉林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吉脱贫组〔2020〕3号)精神和县委常委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保持攻坚态势,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建档立卡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脱贫标准(4000元)以上,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住房、饮水安全有保障,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58户、105名剩余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

三、具体措施

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巩固原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从致贫原因入手,精准制定脱贫方案,重点实施以下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全面摸清未脱贫户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已享受扶持政策等情况,逐户逐人排查,掌握实际需求,找准贫困症结,确定帮扶方向举措。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帮助解决。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落细“一人一策”脱贫方案。在逐户逐人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细化帮扶措施,紧盯未脱贫人口主要致贫原因,综合考虑家庭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实际帮扶需求等因素,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制定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帮扶措施,明确具体帮扶任务、标准措施,逐人实施“菜单式”精准帮扶,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帮扶力量。在保持帮扶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优化帮扶格局,充实未脱贫户帮扶力量,整合乡镇党政领导、包村部门班子成员力量,每户增加1名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包保,采取“一对一”方式开展精准、精实、精细的包保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确定增收措施。通过发展产业、帮助就业等方式,每户至少确定一项增收措施。

1.实施产业帮扶。推广股份合作、龙头企业带动等有效做法,因村因户因人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充分发挥省财政每人5000元专项扶贫资金和县里每人单独列支5000元项目扶持资金的作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整合专项扶贫资金依托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精准安排,推动项目实施,确保当年见效益。对有劳动能力、有脱贫愿望,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贫困户,通过落实小额信贷政策等,帮助落实一些种植、养殖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生产项目。通过光伏项目收益分配到村集体经济收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给予收入补助保障,确保如期脱贫。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完成

2.支持务工就业。通过在企业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使用未脱贫户中有(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已有公益性岗位增补人员和新开发的长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有就业意愿的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有条件的乡村可视情况增设岗位或在乡村建设、水利工程、治安协管、道路维护等重大项目建设上,优先安排有劳动或弱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员。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抓好控辍保学,做细动态排查、完善工作台账,落实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未脱贫人口中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每学期开学15日内完成第一轮排查,并长期坚持。

(六)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针对剩余贫困人口中多数为重病户的情况,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加强贫困患者大病救治和慢病患者分类管理,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完善诊疗方案,做好就医引导、用药指导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排查,并长期坚持。

(七)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严格实行“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动态调整”制度,定期开展未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再排查,形成台账,对新排查出的C、D级危房及时进行改造,或采取其他方式帮助解决,确保所有未脱贫户住房安全和稳定。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排查,并长期坚持。

(八)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对未脱贫人口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开展再排查,形成台账,全面解决存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排查,并长期坚持。

(九)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坚持低保标准不低于脱贫标准,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贫困老年人补贴、贫困残疾人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社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县残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十)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道德、感恩教育,弘扬自强自立精神,综合考量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能力,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自主选择扶贫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提升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实行帮扶政策和贫困群众参与相挂钩,营造脱贫光荣、勤劳致富氛围。减少简单发钱发物“输血”式帮扶,防止产生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风气。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帮扶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级包领导牵头抓总,做好督促指导和日常调度,帮助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包村镇领导要掌握包保村未脱贫户的基本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和指导各村抓好帮扶工作,把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责任,持对未脱贫户开展本行业问题查,对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题主动认领、抓好整改;各包保部门要负起帮扶责任,加强对包保村未脱贫户包保帮扶工作力量,持续发力不松劲,形成攻坚决战的整体合力帮扶责任人要详实掌握未脱贫户家庭总体情况,按照贫困需求开展有针对的帮扶;“一对一”包保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未脱贫户基本情况和帮扶需求,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有成效的帮扶

(二)实行动态管理。要逐户建立帮扶台账,对每户家庭人员状况、从业、收支、增收项目、增收成效、脱贫具体时间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未脱贫户人口变动情况,符合政策纳入动态管理。以户为单位对各项脱贫指标完成情况,列出时间表,序时推进,确保按期脱贫。

(三)加强督查考核里成立帮扶推进组和督战组,对各乡镇剩余贫困人口落实帮扶措施情况开展常态化帮扶指导和督战,确保任务细化、具体到点、落实到人,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对各乡镇和有未脱贫人口的行政村实行挂牌督战,根据督查结果,开展针对性工作指导,“督”促“战”,推动各乡镇、行政村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举措,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把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好成效全方位展示出来,及时总结推广,用典型的先进事迹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自我脱贫意识,激发广大干部脱贫攻坚热情,凝聚全县脱贫攻坚力量。

附件:1、各乡镇2020年脱贫任务统计表

2、靖宇县剩余未脱贫户“一对一”包保帮扶明细表

靖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313


2020年靖宇县贫困人口脱贫计划(1).doc
2020年度全县剩余未脱贫户“一对一”包保帮扶明细表(终稿)(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