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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工作清单化管理,依据《关于印发<省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职责>的通知》(吉乡村振兴组〔2021〕3号)《关于持续开展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和选派驻村干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办发〔2021〕13号)《靖宇县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脱贫领组发〔2021〕16号),结合我县包保帮扶和乡镇责任工作实际,现将我县县级领导包保乡镇及脱贫对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县直单位包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第一书记和联络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等六个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县级领导包保乡镇及脱贫对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2.县直单位包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3.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4.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5.第一书记和联络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6.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靖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县级领导包保乡镇及脱贫对象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责任清单

1.把握正确方向。指导推动所联系乡镇、村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宣传宣讲、理论辅导、专题培训,促进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

2.统筹区域振兴。坚持以所联系乡镇、村为重点,指导推动围绕振兴路径选择、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基层党建、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加强县、乡(镇)、村三级总体统筹,一盘棋系统谋划,一体化均衡推进。突出以点带面,通过对所联系乡镇、村解剖麻雀、打造模式,辐射、带动周边乡村竞相发展,逐步把县城建成服务农业现代化的区域中心、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3.推动工作落实。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所联系乡镇、村蹲点调研、座谈交流、检查指导,推动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促进开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公共文化、村级综合服务等乡村建设行动,指导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实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年一个新进展。

4.推动政策落实。指导推动所联系片、村主动对接中央和省、市、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类政策,结合县情、乡情、村情,创新贯彻落实产业发展、人才选培、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政策,着力破解“人、地、钱”等资源要素瓶颈制约,推动政策措施精准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及时调度、督导、推动各级行业部门落实帮扶资源和政策举措,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5.推动责任落实。指导推动所联系乡镇、村和各级行业部门细化乡村振兴职责分工,严格对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以“五化”形式压实工作责任、落细推进举措,把联系指导工作成效体现在县、乡(镇)、村工作绩效上。对联系乡镇、村及帮扶部门年度考核提出评价意见,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重要依据。

6.推动创先争优。指导推动所联系乡镇、村树牢标杆理念,结合地域特色、资源禀赋等,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勇于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培树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推进“五个振兴”生动实践。

7.落实清单化管理。全力推进包保乡镇、脱贫对象及监测户和帮扶单位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问责清单的整改和销号。

附件2

县直单位包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县直单位帮扶指导作用,现将各县直单位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宣传宣讲、理论辅导、专题培训,促进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

2.落实包保责任。各部门要主动承担包保帮扶责任,组建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联络员和工作队员驻村;结合村情户情,在镇村的协助下制定本单位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结对工作,确保真挂钩、真帮扶、真见效,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

3.强化组织领导。参与包保帮扶脱贫工作的县直单位,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县直包保帮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包保村,指导推动帮扶工作,跟踪了解驻村干部表现情况。

4.开展调研核查。注重并抓好产业发展,完善建立项目库。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紧盯脱贫人口和监测户,细化实化帮扶措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脱贫人口和监测户情况,定期核查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真不真、帮扶措施制定实不实。

5.做好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开展入户宣讲,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的知晓度。发现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存在偏差要及时纠正,存在的明显问题要立即整改。

6.搞好协调服务。充分发挥帮扶单位职能,积极协调行业单位等有关方面,为脱贫村、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提供政策、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全方位服务,帮助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7.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包保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效果、存在问题,大力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8.保持严实作风。切实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找准工作定位,发挥指导作用,不当看客,不瞎指挥。严于律己,严格要求,轻车简从,不增加乡镇、村负担。

9.强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问责清单,确保定期销号。

附件3

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帮扶作用,现将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

2.落实责任。结对帮扶干部职工要承担对脱贫户或监测户的结对帮扶责任,树立为民情怀,深入调研,因户施策,配合乡镇、村落实包保帮扶责任。

3.摸清底子。主要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结构、收入来源、劳动力、饮水、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和通讯等情况,并建好台账。

4.选准项目。注重并抓好产业发展,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需求,对照“以奖代补、因户施策”、光伏、旅游、就业、电商等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选准项目,促进脱贫户持续增收,监测户消除风险。

5.入户走访。结合春耕、夏长、秋收、冬藏等农时季节,每月至少3次入户走访,平时电话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脱贫户和监测户生产发展,做好走访记录,并做好“五净一规范”工作。

6.办好实事。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所需所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资金、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每年为结对帮扶脱贫户或监测户办1件以上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基本信息、具体帮扶计划、入户走访沟通、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情况,同时协助村干部完善帮扶手册填写。

8.强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问责清单,确保定期销号。

附件4

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宣传宣讲、理论辅导、专题培训,促进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

2.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具体责任,负主体责任,组织和指导村级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各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相关规划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对脱贫村、脱贫户和监测户调查摸底,结合脱贫村、脱贫户和监测户需求,合理调配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一责任人,每年向县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和工作平稳过渡。

4.推动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大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培育力度,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兴盛。

5.加强乡村振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激发乡村各类组织活力。

6.严格按照省市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安排涉农整合资金,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确保资金和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注重并抓好产业发展,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需求,指导村级组织按规定向群众公示公开资金和项目有关情况,严格监管,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7.组织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动态管理,做好监测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落实帮扶措施、标注风险消除等工作。组织村党组织成员、驻村第一书记或联络员、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填写帮扶手册、明白卡等资料,及时更新补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8.编制行政村村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帮助村级组织谋划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度高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强化项目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脱贫户和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提升。

9.协助驻村工作队开展包保帮扶工作,帮助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和生活等方面难题。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配合做好对驻村第一书记、联络员及驻村工作队员考评工作。搭建交流平台,推动驻村帮扶验收共享。

10.组织乡村干部,与驻村第一书记、联络员、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一起,进村入户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强化对脱贫群众的教育引导,激发其内生动力,从思想上解决“等靠要”问题。

11.建立周例会、月分析调度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全过程跟踪管理。

12.强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问责清单,确保定期销号。

附件5 

第一书记和联络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

2.自觉服从乡镇党委领导,接受各级组织部门管理,与村党组织书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重点在带领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进村入户服务、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发挥引导、示范、联络和桥梁作用。

3.抓好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做好村后备人才培养,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4.结合包保村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谋划包保村和脱贫群众长远发展。

5.推进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

6.主动争取扶贫项目,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整合上级扶贫资金,注重并抓好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7.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争取派驻村至少有1个收益稳定的产业发展项目。

8.主动学习并熟知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9.详细掌握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状况,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台账资料,确保信息准确;对接落实帮扶单位包村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帮扶单位干部包户工作。

10.经常开展民情走访,协调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纠纷,大力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11.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推进依法治村,提高党员群众对村级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度。

12.带头严格执行驻村工作制度,原则上第一书记执行每周驻村五天四宿食宿在村制度,联络员保证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2天。

13.强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问责清单,确保定期销号。 

附件6

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

2.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3.组织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好监测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落实帮扶措施等工作。组织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包保户档案,填写帮扶手册、明白卡等资料,及时更新补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参与编制村庄规划和制定包保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计划。

4.注重并抓好产业发展,参与实施特色产业、劳务输出、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生态保护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5.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6.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7.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

开、公平、公正。

8.关心关爱农村深度贫困群体,做好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感情沟通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激发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

9.加强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

村规民约。

10.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

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包保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11.落实脱贫户和监测户具体帮扶责任人,并做到熟知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家庭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强自主增收致富内生动力,确保收入持续稳定提高。

12.强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问责清单,确保定期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