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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会议安排,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白山市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乡振〔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通过健全机制、全面排查、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并填写排查表(详见附件1)要关注八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二是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的农户,特别是收入低于2022年防返贫监测收入指导线的农户;三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六是多子女农户,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上述人群要进行深入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本次排查发现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发现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

(二)开展风险消除“回头看”。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风险消除不稳定(尤其是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要及时进行回退,再次进行帮扶;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户内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要落实好兜底保障等综合性帮扶措施。对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开展回头看,核实已落实帮扶措施是否充分发挥作用,风险消除是否持续稳定(详见附件4)。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乡镇要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制定规模性返贫风险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对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以及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要重点排查。医保、卫健教育、水利、住建、民政、人社、应急管理、气象、农业农村、残联等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共用,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协作,结合部门职能组织排查,留存相关排查资料,报送本次排查工作报告。本次排查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结合国家通报和自主筛查发现的信息系统数据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然增减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报送附件2、3后,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集中进行系统操作。

三、步骤安排

(一)培训部署阶段(4月19日-4月30日)。根据国家和省相关会议要求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对各乡镇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确保做到县、乡、村层层指导,培训全覆盖。

(二)入户排查阶段(5月1日-5月25日)。排查方式上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防返贫监测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集中排查的同时,综合运用电话访谈、询亲问友等方式方法充分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灵活开展集中排查提高工作实效。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行业部门要及时将预警人员信息报送至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织各乡镇进行实地核查。要简化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

(三)系统录入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各乡镇此次排查发现有致返贫风险的农户要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将程序材料及附件2、3、4同时报送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统一指导各乡镇开展信息录入,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数据整改阶段(6月1日-6月5日)。开展录入数据存疑问题核实整改,组织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进行认定。

(五)总结报告阶段(6月6日-6月15日)。6月1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乡镇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纸质版盖章报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yxczxxxk@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严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村级要做好走访排查、入户核实等具体工作,确保集中排查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把握认定标准。根据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暨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培训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2022年我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指导线不作调整,仍按照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执行。集中排查收入计算周期为线下排查开始之日起前推一年。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在关注收入的基础上,结合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就医就学就业、灾情疫情影响等情况,综合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合理确定监测对象,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加大宣传提升质量。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这次集中排查,做好查缺补漏,杜绝体外循环,切实提升工作质量。主要采取入户宣讲和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此次排查时刻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懈怠情绪,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附件:1.靖宇县防止返贫监测排查表

2.靖宇县动态管理工作数据变化情况表

3.靖宇县动态管理工作数据变化情况名单

4.靖宇县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及风险评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