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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工作,根据《吉林省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强体系、树新风、提服务,夯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工作基础,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有活力。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治理体系,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社会服务格局基本建立,社区便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搬迁群众社会融入进一步实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三、任务内容
(一)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完善搬迁安置点治理体系,依托我县“六域党建引领三城创建”和机关干部下沉“三长”主体活动,以我县“推进乡村振兴部门包保工作”为契机,向县内六道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花园口镇花园村安置点派遣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发挥其在安置点乡村治理、建强基层党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作用,帮助安置点培育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提升工作水平。(靖宇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档案馆负责推进)
(二)创新乡村治理方式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利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完善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搬迁群众发展产业项目。利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对安置点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予以适当补助。(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财政局、靖宇镇政府、花口镇政府负责推进)
2.加强乡村治理便民服务。县公安局要加强与安置点沟通对接,在安置区派出所设立绿色通道,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民采取随时办理、预约办理户籍、身份证等相关业务。(县公安局负责推进)
3.建立完善安置点家庭积分制管理办法。以因地制宜为原则,指导安置点以户为单位对搬迁家庭及成员遵守安置点村规民约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制定可操作的加分、扣分办法,并将家庭积分运用于对搬迁家庭的荣誉授予或物质奖励,引导搬迁群众生活方式向文明健康、向上转变。(县民政局、靖宇镇政府、花口镇政府负责推进)
4.推进安置点日常事务清单化管理。提升对安置点日常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河北社区、花园村要结合实际,把本级的小微权利、职责、工作事项、服务事项及管理程序等清单化,规范基层组织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靖宇镇政府、花口镇政府负责推进)
5.实施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公共服务岗位,为搬迁群众代为办理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日常事务,各相关部门要为代办员开设相应的绿色通道,提升综合服务效率。(县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负责推进)
6.探索开展安置点智慧治理。探索推动安置点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构建乡村智慧治理一张网,提高治理效能。(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靖宇镇政府、花口镇政府负责推进)
7.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模式。落实《关于乡村治理推广运用创新模式实施方案(1.0版)》,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三资”民主管理、议事协商制、“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六种创新模式,总结提炼乡村治理模式。(农业农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推进)
(三)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引领搬迁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在安置点开展“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引领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乡村治理新风尚。(县妇联、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推进)
2.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助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组成由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参与的巾帼宣讲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线上线下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讲述个人奋斗和时代变迁故事,引领广大妇女自觉对照党的先进理论找坐标、找思路、找方法、找动力,凝聚坚定不移跟党走的强大巾帼力量。(县妇联负责推进)
3.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助力推动移风易俗。推动安置点以寻找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最美家庭典型为重点,开展好家风宣传,反对天价彩礼,抵制婚嫁陋习、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引导搬迁妇女群众在改陋习、树新风中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县妇联负责推进)
(四)推动移风易俗
1.规范红白喜事办理。持续强化安置点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搬迁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做到红白事简办、快办。(县民政局负责推进)
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居)公共管理、民风民俗、婚丧嫁娶、生产生活等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内容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 提高搬迁群众认可度和管用性,切实起到规范村(居)民行为和移风易俗的作用。(县民政局负责推进)
3.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安置点中小学生向家长宣讲酗酒、赌博、封建迷信等危害,逐步改变家长不良生活习惯。(县教育局负责推进)
(五)强化监测帮扶
1.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强化搬迁安置点防返贫监测 预警,巩固提升安置点“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村振兴服务中心、教育局、住建局、水利局负责推进)
2.加大属地风险排查力度。镇政府要履行好花园村安置点搬迁居民的监测帮扶职责;靖宇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对六道街安置点搬迁群众的监测帮扶作用,依托安置点人口集中优势,加大入户摸排力度,确保应纳尽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花园口镇政府、靖宇镇政府)
3.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根据国家直报系统数据信息,调查核实安置点监测对象健康和医疗综合保障情况。全面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及时开展分类救治,实施医疗保障帮扶。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公用,动态做好监测对象管理。(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卫健局、医保局负责推进)
4.加大金融对搬迁群众发展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小额信贷合作银行要不断加大对搬迁群众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到应贷尽贷。(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宇支行)
(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加强对安置点的物业规范服务,依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标准》。逐步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县住建局负责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抓好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部门,稳步推进行动开展,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沟通协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衔接,及时更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后扶模块数据,开展数据共享、问题分析,共同做好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工作。
(三)用好支持政策。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统筹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做好“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待遇。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共同做好乡村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切实发挥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安置点乡村治理效能。
(五)加大推进力度。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强化责任,对照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六)实行定期报送。本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实行“季报”制度,各部门对照本方案条块内容定期形成季度工作总结,分别于7月15日、9月25日前报送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靖宇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2.靖宇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明细表
附件1:
靖宇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
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序号 |
成员单位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1 |
靖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曲 博 |
18504397700 |
2 |
靖宇县妇女联合会 |
王东明 |
18643976968 |
3 |
靖宇县教育局 |
杨玉慧 |
15844933399 |
4 |
靖宇县公安局 |
孟祥来 |
13644495979 |
5 |
靖宇县民政局 |
栾彦军 |
13894077345 |
6 |
靖宇县财政局 |
王林柱 |
15643981030 |
7 |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于 斌 |
15844936217 |
8 |
靖宇县水利局 |
苗宝山 |
15943962057 |
9 |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
田丽铭 |
18643975197 |
10 |
靖宇县卫生健康局 |
汪荣伟 |
13843976421 |
11 |
靖宇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赵勇 |
15943967171 |
12 |
靖宇县档案馆 |
朴富欣 |
13596720139 |
13 |
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冷俊德 |
18843955598 |
1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宇县支行 |
杨琳琳 |
15143929326 |
附件2:
靖宇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明细表
编号 |
安置点名称 |
安置点省名称 |
安置点 市名称 |
安置点 县名称 |
安置点代码 |
X坐标 |
Y坐标 |
规划建设年度 |
建设 方式 |
安置 地点 |
安置 方式 |
1 |
靖宇县六道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
吉林省 |
白山市 |
靖宇县 |
220622JZ00000 |
126.81 |
42.39 |
2017 |
统建 |
靖宇镇六道街 |
城镇 |
2 |
靖宇县年花园口镇花园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
吉林省 |
白山市 |
靖宇县 |
220622JZ00100 |
127.0582 |
42.2854 |
2017 |
统建 |
花园镇花园村 |
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