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靖宇县赤松镇鲜食玉米蒸煮车间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靖赤政字〔2023〕54号)已收悉,该项目已列入靖宇县人民政府印发《靖宇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靖政发〔2023〕6号)中资产收益类项目计划。
根据《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赤松镇鲜食玉米蒸煮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49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场区占地面积 1000 ㎡,项目新建新建鲜食玉米加工厂房1座,建筑面积 490 ㎡;改造速冻库1座,建筑面积264㎡;新建设备机房1座,建筑面积70㎡。场区路面硬化面积1000 ㎡(原冷库场区);新建 110m³ 消防水池一座;围栏500延长米。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期:2023年3月~2023年8月。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等十二个部门联发的《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吉林省财政厅等六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614号)文件,该项目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相关资金使用政策。
经中共靖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50万元,相关要求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细化工程目标、质量标准、完成时限,明确节点任务,加快资金支付。
(二)严格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1〕6号)和《靖宇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靖政发〔2021〕23号)等相关文件,做好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和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严格按照《吉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吉扶办联字〔2018〕84号)文件,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并留好相关资料。
(四)严格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吉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乡振联发〔2021〕20号)文件,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
(六)要加强项目运营监管,确保形成长期稳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