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乡村振兴领域

靖宇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为做好我县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吉林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2025)》(吉农组20233号)和《白山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白山农办202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以聚焦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续稳定增收为导向,以“抓产业、促就业、稳增收”为突破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四项收入”结构,不断缩小我县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我县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加快促进共同富裕。

工作原则

—— 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原则。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建强筑牢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村班子、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推动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 坚持市场导向、农民主体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谋划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以脱贫群众为主体,不断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

—— 坚持县域统筹、三产融合原则。加强规划引领,以农业农村为依托,以市场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与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相结合,注重县域内全链条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我县实际的发展格局。

—— 坚持政策引领、多元投入原则。不断优化帮扶政策措施,提高到户到人补贴标准,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无偿援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鼓励动员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良好局面。

——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原则。注重脱贫人口增收与“千村示范百村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相结合,实现资源环境高效利用。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协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过渡期内,全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持平;到2025年,全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力争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平。

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

1.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增强乡村产业支撑能力,加快形成特色产业引领、 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驱动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全力抓好即食、即热、即烹、即配预制菜产业。鼓励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推动产业全链条发展,增强主导产业辐射带动能力,拓宽脱贫人口生产经营增收主渠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工信文旅协,乡镇党委政府

2.优先发展帮扶产业项目。逐年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中央资金2023年达到60%以上,2025年达到70%省级资金不低于50%。重点支持本县域涉及全省十大产业集群特别是“千亿斤粮食”工程、“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等产业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增强乡村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能力,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农业农村县发改局文旅乡镇党委政府

3.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加大庭院经济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在“五种模式”基础上,继续探索“庭院经济+帮扶车间+小额信贷”“庭院经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庭院经济+”模式,支持发展共享庭院,促进城乡人口、资源流动。支持各乡镇发展特色庭院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重点乡、村、户,提高我县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的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培育认定一批带动区域产业发展作用突出、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帮扶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通过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脱贫户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对持续带动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的经营主体,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自然资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山监管分局靖宇监管组,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高带户水平,持续带动农户增收。引导脱贫户、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开展联合经营,优先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共同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采取“土地流转托管+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合作社+企业+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6.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贴息制度,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创新贷款模式、优化贷款流程,持续释放金融政策红利。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富民贷”等金融产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制。探索“政银保”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严格落实脱贫人口“6+N+1” 产业保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做到应保尽保,提高赔付时效。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靖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山监管分局靖宇监管组农业农村人社财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7.强化科技人才支撑。鼓励专家和技术人才为产业园区、种养基地和创业群众开展科技服务,“手把手”带动企业发展壮大和群众自我发展增收。加强高素质农民、新型产业化工人培育,建成“土专家”“田秀才”“乡能人”专业化队伍。加大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力度,通过提高种养殖业单产水平实现增收。对在乡村振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课题项目、评先评优、职称晋升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工信局县科协、农业农村人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8.加大消费帮扶力度。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依托省内创建帮扶产品销售平台,优先纳入带动脱贫增收作用明显的供应商。级预算单位按照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额度,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份额采购本县农副产品。鼓励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职工福利、慰问品等,进一步扩大采购主体。发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优势,倡导中央单位购买和帮助销售县内农副产品。探索“消费帮扶+万企兴万村”模式,打造为企业增收、为农民创收新载体。加大帮扶产品线上线下销售,鼓励内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各大商超持续加大推销力度。强化对农产品品牌的展示和宣传推介,提升农特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益,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帮扶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商联、供销社、工信乡镇党委政府

9.极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对申报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优先材料受理、优先安排现场检查、优先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优先材料审核、优先报送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积极帮助申报主体协调减免认证费用申报有机产品认证的,在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做好对第三方机构的审查把关,确保选择的认证机构正规、权威,提前介入帮扶企业做好认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协调认证机构优惠认证费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工信,各乡镇党委政府

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提高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

10.积极创建就业帮扶车间。持续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认定,运用好厂房式、居家式、基地式、融合式发展模式,落实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政策。保持就业帮扶车间规模,提高带动就业能力。鼓励脱贫人口多的乡镇发展更多帮扶车间,逐年提高带户能力。责任单位:人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1.有序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围绕公共设施维护、村级公共服务等领域,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加大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为有务工意愿的弱、半脱贫劳动力提供务工岗位,充分满足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责任单位:人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2.促进新业态灵活就业。围绕“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发展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带动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引进和培育壮大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电子产品制造、轻工产品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电商、快递物流、直播带货等产业,探索打造零工就业平台,助推脱贫劳动力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方面实现增收。责任单位:人社发改农业农村工信文旅,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引导返乡留乡脱贫人口参加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乡村绿化、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县、乡或脱贫村成立以脱贫人口为主体的劳务公司合作社,优先保障脱贫人口参与工代赈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求,增加务工收入。责任单位: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乡镇党委政府

14.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开展“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季春等专项行动,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加强劳务协作力度,完善域内劳务协作机制,鼓励经济基础好、就业岗位多的乡镇以及域内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与脱贫劳动力多的乡镇开展劳务对接,不断提高务工规模。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分类培育打造一批有本县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责任单位:人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5.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劳动技能。对脱贫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返乡回流脱贫人口,推进人人持证;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高再就业能力;对脱贫家庭务农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优先给予职称评审。责任单位:人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6.持续推进“雨露计划+”促进就业行动。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及时足额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实现就业,力争实现雨露计划毕业生出“校门”进“厂门”。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社教育,各乡镇党委政府

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扩大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

17.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稳妥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支持依法合理利用村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养殖水面以及通过土地清理、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等方式增加的资源,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模式的股份合作,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合作机制。引导乡村两极优化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资源配置,支持以强扶弱、强强联合、友好共建等方式开展乡乡联合、村村联合发展模式。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街接资金支持本县农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委组织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各乡镇党委政府

18.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试点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盘活农村土地、草原、水面、林地等资源要素,加快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各乡镇党委政府

19.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经营管理。加强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各乡镇在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可将扶贫项目资产集体收益优先考虑用于帮扶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加强光伏电站运维和收益分配管理,持续开展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监测维护,落实县监管责任,确保电站正常运行,鼓励各乡镇将电站收益优先用于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的同时,适当扩展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范围,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实现就业、获得收入。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农村财政,各乡镇党委政府

持续加强政策扶持,稳定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

20.加强防返贫监测和精准帮扶。科学设定防止返贫监测标准,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不设上限规模,确保“应纳尽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帮什么”的原则,因地、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风险消除。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医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1.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强化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助等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实施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落实收入扣减、渐退期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适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责任单位:民政残联、医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2.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涉农惠农补贴,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就业技能培训等补贴政策,对稳定就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各乡镇党委政府

23.统筹社会力量助力增收。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靖宇行动,鼓励企业、协会、商会,爱心人士、返乡创业人才、致富能人投身乡村振兴之中,形成爱心帮扶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委统战部、工商联、民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将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中心任务来抓,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以“五化”闭环工作法推进增收行动。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围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加强数据共享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加强统计监测。压实乡党委和村“两委”工作责任,制定任务清单,开展常态化走访,对脱贫户收入情况每季一次跟踪监测、每年两次分析研判。建立级低收入脱贫人口年度目标任务台账,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化统计和精细化管理,逐年减少低收入脱贫人口。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市、县出台的政策举措,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宣传推广产业就业帮扶和增收致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导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将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纳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体系,对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将在全范围进行通报,对因出现组织不力、弄虚作假、管理不到位等造成返贫致贫风险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