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养老服务领域

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一、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

1.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对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和手术社会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

补助标准:按照实际入住老年人人数、月数和失能、半失能、自理标准,每人每月分别给予养老机构150元、125元、100元的补贴。

2.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项目

(一)入职奖励制度。2023年1月起,对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三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专职从事护理服务工作的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奖励标准为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1万元、专科(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8000元、中专(中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5000元,奖励资金分三年发放到位,入职前三年分别按照奖励标准的30%、30%、40%的比例发放;对脱贫人口、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留守妇女及其他困难群体到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专职从事护理服务工作的护理员,每人给予3000元入职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1000元。享受毕业生入职奖励的不得同时享受困难群体入职奖励。

(二)岗位补贴制度。对在同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专职并连续从事护理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在护理员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从第4年起,每月补贴100元,之后每满1年增加50元,个人最高补贴至每月300元。个人累计补贴不超过五年。

(三)技能等级奖励制度。对获得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领取技能等级补贴或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人员不再重复发放技能等级奖励补贴。对学徒工和实行岗位聘任制的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奖励补贴标准和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和筹措。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单位:靖宇县民政局

办理地址:靖宇民政局二楼社会福利

联系电话:0439-726670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