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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3-18445
分  类: 规则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发〔2013〕1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3-18445 分  类: 规则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发〔2013〕1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完成,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清理工作的通知》(白山政明电〔2013〕2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任务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是: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那些已不适应当前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完整、清晰。重点是发布时间久远,实际已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执行依据已不充分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已经规定的很具体,不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二)会议纪要清理工作任务是: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对本机关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会议纪要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总结性评估,分析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对日后仍有影响或者需要继续执行的会议纪要,要进行重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行政决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清理范围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县政府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同期自行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会议纪要清理范围:县政府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形成的会议纪要(包括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和其他会议纪要);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同期形成的会议纪要。

  三、清理工作方式

  (一)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采取政府统一组织、起草或执行部门负责清理、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形成清理意见,报政府批准实施的方式进行。

  对涉及几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清理;因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导致组织实施部门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职责分工,由履行该职责的部门负责清理。

  (二)县政府形成的会议纪要的清理工作采取政府统一组织、政府办公室与政府法制办联合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报政府决定的方式进行。

  (三)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由各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自行组织评估、提出工作建议、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清理结果。

  四、清理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清理工作从3月20日开始,至4月中旬完成。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的清理工作结束后,应于4月15日前及时将《清理工作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处理意见表》报县政府法制办。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清理是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重要工作,也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站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这次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办理,按时上报清理工作报告,保证此项工作及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工作中,各单位务必对发布时间久远、执行意义不大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杜绝规范性文件只发不废问题的发生。对起草、执行部门未提出处理意见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00年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将按法律规定不再作为保留文件处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附件1《2010年前县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确定的责任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核查法律和政策依据,评估实施效果,提出处理意见,《清理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法制办(电子版发送邮箱:jyxzffzb@126.com)。

  联系电话:7224091

  附件:1.2010年前县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2.规范性文件处理意见表

  2013年3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前县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靖宇县财政局:

  1.《靖宇县罚没收入管理办法》  靖政发[1994]20号   1994年5月10日

  2.《靖宇县预算外资金财政分成暂行办法》  靖政发[1997]20号   1997年3月14日

  3.《靖宇县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帐制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靖政发[2000]59号   2000年7月31日

  4.《靖宇县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靖政发[2005]32号   2005年9月26日

  5.《靖宇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靖政办发[2005]47号  2005年8月22日

  6.《靖宇县煤炭企业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县政府 [2005]第3号令 2005年9月21日

  7.《靖宇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靖政发[2007]14号  2007年3月27日

  8.《靖宇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县政府[2008]第1号令 2008年1月1日

  二、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靖宇县从事危险作业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暂行办法》  靖政发[2000]22号    2000年3月27日

  2.《靖宇县县城街路“门前五包”管理暂行办法》 靖政发[2000]37号    2000年5月12日

  3.《靖宇县城镇管理暂行规定》 县政府[2005]第1号令  2005年5月8日

  4.《靖宇县城市集中供热实施细则》  靖政办发[2006]70号  2006年12月25日

  5.《靖宇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靖政发[2008]10号    2008年7月1日

  三、靖宇县发改局:

  1.《靖宇县建设项目咨询、评估、论证暂行办法》 靖政发[1994]28号 1994年6月17日

  四、靖宇县扶贫办:

  1.《以工代赈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靖政办发[1994]28号   1994年9月16日

  2.《靖宇县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靖政发[2001]52号   2001年11月21日

  五、靖宇县水利局:

  1.《靖宇县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靖政发[2001]52号   2001年11月21日

  六、靖宇县残联:

  1.《靖宇县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   靖政办发[1997]62号   1997年11月25日

  2.《靖宇县分散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若干规定》  靖政发[1998]98号   1998年10月15日

  3.《靖宇县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  靖政发[1998]99号 1998年11月25日

  七、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对待特困职工和下岗职工给予特殊照顾的暂行规定》  靖政发[1998]86号   1998年9月24日

  2.《靖宇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靖政发[2000]87号   2000年12月20日

  3.《靖宇县县城吸纳人口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靖政发[2001]26号   2001年7月5日

  4.《靖宇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靖政发[2002]3号   2002年1月21日

  5.《靖宇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靖政发[2004]10号   2004年4月23日

  6.《关于完善离休干部(特种医疗)医药费管理的实施办法》  靖政办发[2004]18号  2004年4月23日

  7.《靖宇县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靖政办发[2006]4号  2006年2月22日

  8.《靖宇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靖政办发[2006]5号   2006年2月22日

  9.《靖宇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靖政办发[2006]7号  2006年2月22日

  10.《靖宇县农民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靖政办发[2007]1号 2007年1月15日

  11.《靖宇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靖政办发[2007]2号 2007年1月15日

  12.《靖宇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办法》 靖政办发[2007]20号 2007年3月23日

  13.《靖宇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靖政发[2008]13号 2008年7月1日

  14.《靖宇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靖政发[2008]14号   2008年6月27日

  15.《靖宇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暂行)》 靖政办发[2008]54号 2008年10月21日

  八、靖宇县林业局:

  1.《关于印发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 靖政发[2007]8号 2007年3月21日

  2.《靖宇县人民政府2010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 县政府[2010]第2号令 2010年4月18日

  九、靖宇县国土资源局:

  1.《靖宇县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     靖政发[2002]17号   2002年5月14日

  2.《靖宇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实施办法》 靖政发[2002]18号   2002年5月14日

  十、靖宇县公安局:

  1.《靖宇县县城吸纳人口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靖政发[2001]26号   2001年7月5日

  十一、靖宇县民政局:

  1.《靖宇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县政府 [2002]第1号令  2002年1月21日

  十二、靖宇县房产管理中心:

  1.《靖宇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县政府[2005]第2号令  2005年5月8日

  十三、靖宇县地税局:

  1.《靖宇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   靖政发[2007]49号  2007年11月15日

  十四、靖宇县移民办:

  1.《靖宇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靖政发[2007]18号 2007年5月10日

  2.《靖宇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靖政发[2007]40号  2007年9月21日

  十五、靖宇县交通局:

  1.《靖宇县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县政府 [2007]第1号令  2007年8月13日

  十六、靖宇县农业和畜牧业局:

  1.《靖宇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靖政发[2010]35号 2010年11月10日

  十七、靖宇县安监局:

  1.《靖宇县煤炭企业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县政府 [2005]第3号令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