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7〕19号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靖宇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
因部分领导岗位及职务发生变化,为继续加强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对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全洪宝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宋宜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翟恒忠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翁文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苑广琦 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李东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 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贵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 皓 县民政局局长
郑同友 县监察局局长
王 信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修鹏 县教育局局长
许新义 县农业和畜牧业局局长
张久成 县林业局局长
温长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禚燚民 县水利局局长
朴庆艳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长云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习敬 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宪忠 县经济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文秋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协调和考核。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节能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7911106。
主 任:翟恒忠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王志鹏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春森 县公共节能监督管理科科长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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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
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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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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