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7〕53号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宇县打击“黑车”及“跑线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靖宇县打击“黑车”及“跑线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靖宇县打击“黑车”及“跑线车”工作实施方案
自我县出租车发展以来,“黑车”及“跑线车”等非法经营行为严重冲击出租车市场和客运市场,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危害了乘客安全,侵害了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客运班线经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集中打击“黑车”及“跑线车”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和班线客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客运班线经营者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法中在要做到证据确凿充分,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确保不出现上诉、上访案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黑车”和“跑线车”。在活动开展的同时对我县的出租车市场进行全面规范,达到标识、标志齐全,证照齐全有效,车容车貌良好。全面提高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意识,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形象,展现矿泉城的风采和魅力。
(二)重点治理主要区域和线路。重点治理主要线路和客运站、县医院、商品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
四、集中整治的时间
集中整治的时间从2017年6月1日开始到2017年8月31日止,为期三个月。
五、工作职责
靖宇县电视台:对治理过程进行全面跟踪报道。
靖宇县运输管理所:对非法营运的“黑车”和“跑线车”进行查处。 对我县的出租车市场进行全面规范,达到标识、标志统一齐全,证照齐全有效,车容车貌良好。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对扰乱运输市场的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靖宇县治安大队:负责查处参与“黑车”和“跑线车”等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保证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安全。
靖宇县交警大队:取缔无牌无证的车辆,对报废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集中销毁。
六、集中整治的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5日)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了联合打击“黑车”和“跑线车”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
组 长:刘贵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陈国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车延军 县运输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王乃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继彦 县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第一联合执法组,成员:朱继伟,张继国,王腾达,治安大队一人,交警大队二人。
第二联执法组,成员为:戴长宇,张亮,崔景辉,治安大队一人,交警大队二人。
第三联合执法组,成员:由所内各业务科室轮流值班 治安大队一人,交警大队二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靖宇县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车延军兼任,负责专项治理活动中的全面协调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道路运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一切宣传媒体,通过张贴标语、发布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和“跑线车”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向“黑车”和“跑线车”车主讲清政策界限,向群众宣传“黑车”和“跑线车”的危害,使他们正确认识打击“黑车”和“跑线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他们不从事“黑车”和“跑线车”运营,自觉抵制“黑车”和“跑线车”、举报“黑车”和“跑线车”、不坐“黑车”和“跑线车”。在宣传阶段出动宣传车一辆,每天9:00至10:00在靖宇镇内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在宣传过程中请靖宇县电视台进行全程报道。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做好调查摸底。要尽快查清本地区非法运营的“黑车”和“跑线车”的基本情况,掌握“黑车”和“跑线车”的数量和运行规律, 获取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运营的工作重点,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6日至8月31日)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县运输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出动稽查员9人,并由治安(3人)、交警(6人)、城管大队(6人)组成三个联合执法组。自6月6日至7月6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的“黑车”及“跑线车”进行集中治理。治理区域为靖宇镇,治理重点为县客运站门前、县医院门前、县集贸大厦及居民小区。要按照“突出重点,层层推进,以点带面”的原则进行治理。同时第一组负责靖宇至江源白山线路上的“跑线车”,第二组负责靖宇至抚松线路上的“跑线车”,第三组负责靖宇至长春线路上的“跑线车,7月7日至10日进行集中打击工作的小结,吸取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工作理顺思路。
第二阶段:分区域进行治理,第一联合执法组组治理的区域为靖宇镇,第二联合执法组治理的区域为龙泉镇、景山镇、那尔轰镇、赤松乡,第三联合执法组治理的区域为濛江乡、三道湖镇、花园口镇。各组除负责打击原有线路上的“跑线车”外对各乡镇线路上的“跑线车”进行治理。治理的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5日,在分区域治理期间,有特殊情况,可随时整合进行集中治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8月26日至8月31日)
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运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为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在活动结束后我们要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使我县的出租车市场形成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局面。
七、工作要求
一要摸清“黑车”和“跑线车”的运行规律,利用上下班、学生上下学等高峰期及“黑车”和“跑线车”车辆利用晚间手续齐全车辆休息期间出来运营的时机进行治理,治理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请假。治理期间工作人员须着装整齐,文明执法,处罚时按法律程序进行。
二要坚持依法行政。打击“黑车”“跑线车”,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中,县运输管理所要加强对“黑车”和“跑线车”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治安大队要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要疏堵并举,从源头上遏制“黑车”和“跑线车”。要充分了解我县运输市场的供求状况,详细掌握城乡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适时采取增开班车和公交车、加密班次、延长开行时间等方式方便群众出行,减少“黑车”和“跑线车”存在的空间。要将查处的“黑车”和“跑线车”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要加强沟通,做好信息反馈。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化解不稳定因素。在活动开展期间出现的信防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迅速化解、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发展蔓延。
五要巩固成果,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要以治理活动为契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探索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防范和打击“黑车”和“跑线车”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车”和“跑线车”治理活动出现反弹。对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和“跑线车”、充当“黑车”和“跑线车”等非法经营行为保护伞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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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开
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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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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