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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7-19611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21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7〕10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7-19611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21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7〕10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1日

 

 

 

 

 

 

靖政办发〔2017109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8号),以及《白山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入户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吉林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179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靖宇县户籍人口中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人员。

2.非靖宇县常住的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人员。

二、任务指标

根据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和国家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比对结果,确定我县应入户调查对象共计20195人,各乡镇具体调查任务数详见《靖宇县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三、调查时限

入户调查工作从2017920日起至1025日结束。

四、调查方式

以乡镇为单位,利用政府现有行政、社会资源以及应用购买服务机制,依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所,组织入户调查工作人员通过入户登记的方式,对调查对象进行登记。调查对象也可主动到户籍或居住地街道、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完成相关登记。

五、责任分工

各乡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筹划本地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指导各乡镇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负责制定本地入户调查工作计划,开展调查员培训,督导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做好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已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责任,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作为进一步宣传《社会保险法》和解读社会保险惠民政策的过程,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以宣传促登记、以登记促参保”的良性互动。

(三)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要集中组织入户调查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政策和入户调查工作标准,使其熟悉和掌握全民参保登记政策及业务经办流程,确保入户调查登记规范有序开展。

(四)加强信息安全。要加强入户调查信息数据保密教育,严格执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承担保密责任。对于入户调查工作采集的信息,只能用于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不得随意泄露调查信息,相关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传输,确保数据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和督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制度,加强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保证工作落实抓铁有痕,工作问责踏石有印。

 

附件:1.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入户调查方案

      2.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指标任务分解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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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开发

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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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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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入户调查方案

 

为规范开展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8号)、《白山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入户调查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利用各级乡镇现有行政、社会资源以及应用购买服务机制,对信息比对中筛查出的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和记录相关信息,到20171025日前完成入户调查工作。

二、调查范围

1.靖宇县户籍人口中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

2.非靖宇县户籍常住人口中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

三、调查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个人就业情况:就业状态、就业单位名称、未就业原因等。

3.个人参保情况:参保状态、未参保原因等。

四、方法步骤

全县入户调查工作从2017920日开始至10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20日至922日)

1.组织准备。按照白山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入户调查工作任务,制定;入户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规范开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校核、信息录入和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入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人员准备。按照要求做好入户调查人员准备工作,可抽调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部门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公安部门派出所和卫生计生部门基层卫生平台(乡镇卫生院)等输电网员组建入户调查小组,每组2-3人。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和调查员名单应逐级上报至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经费准备。根据《白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培训、指导,各乡镇政府要按省统一要求,按入户调查需采集的信息最低每条2.5元的标准保障经费投入,其他因工作开展所产生的工作经费一并给予保障。县人社部门负责工作调度、宣传、培训、指导等所需经费县级财政支付。

4.开展培训。入户调查培训采取分组培训方式进行,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对各乡镇入户调查工作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精心制定培训实施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5.发布公告。开展入户调查前,县人民政府要在当地主流媒体统一发布入户调查公告,在乡镇的醒目位置张贴入户公告,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宣传,让群众了解入户调查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等工作流程。

6.数据分发。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全民参保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的需入户调查登记人员信息,按照行政区划,在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系统(以下简称入户调查系统)中生成入户调查对象名单。以县、乡镇的顺序将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信息逐级下发至调查员,调查员从入户调查系统中下载名单及打印《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923日至1020日)

1.入户调查。调查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进行入户调查,在调查登记过程中,要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每个调查对象完整填写《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由调查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2.数据录入。入户调查任务结束后,调查员要将通过入户调查获取的《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表》信息录入入户调查系统,提交上一级进行审核,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对入户调查员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合格的,退回调查员重新填报。

3.资料保存。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资料的存档工作,所有入户登记资料和纸质表单应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定(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3号令)进行归档管理。

(三)总结验收(1021日至1025日)

各乡镇要采取事前督促、事中检查、事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入户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做好入户登记全过程的质量评估与监控,对登记内容、登记方法有误导致的数据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和数据质量进行评估验收。

五、责任分工

靖宇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对各乡镇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

各乡镇劳动保障所按照县人社局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入户调查工作计划,加强对调查员的培训,督导本乡镇的基层组织做好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

各村组织具体负责辖区内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基础信息的登记、初审、录入;基础信息变更登记的初审、变更维护;受理咨询、查询;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收集、核查、整理、上报、管理入户调查登记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位主抓。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已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列入了中央深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督导任务,同时也列入了吉林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任务,是实现户籍人口全民登记、全民参保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是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工作环节,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条件,认真抓好落实。

2.集中力量培训,规范入户调查。集中组织入户调查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政策和入户调查工作标准,进一步强化入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调查员的工作热情,增强执行力;要教育引导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讲究工作方法,对每一项数据都要认真询问,仔细分析,全面比较,做到填写正规,字迹清楚,信息准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各项保密规定,特别是对《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外泄。

3.周密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要按照全县关于入户调查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形势,找准入户调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制定;入户调查工作计划,层层明确责任分工、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建立有计划、有落实、有核查、有验收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4.严格质量标准,确保数据准确。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严格审核入户调查系统数据和相关归档材料,把好质量关,集中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分赴各乡镇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补漏纠错。实行抽查验收制,要对入户调查系统采集数据与纸质留存的《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表》进行抽查核对和质量验收,凡是质量验收不过关的,将责成有关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入户调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对未完成调查工作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2

靖宇县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

指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名称

应入户调查人数(人)

靖宇镇

7044

景山镇

2492

三道湖镇

1759

花园口镇

2341

龙泉镇

1720

那尔轰镇

1492

濛江乡

2032

赤松镇

1315

 

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