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工作,并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吉林稽〔2018〕74号)文件要求,结合2015年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有关部门违法违规种参问题整改工作实际,现将具体整改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整改任务
对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和省林业厅2015年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中核实的违法违规种参林地,进行查漏补缺。要深层次、高精度的完成此次整改任务。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林地属于集体资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林地属于国有资产,由各地方国营林场负总责。县林业局负责此次整改任务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需上报材料的汇总工作。
靖宇县森林公安大队负责查处所受理的违法种参案件,并按期将查处数据汇总上报县林业局。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全传义 县委常委
副组长:吴红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久成 县林业局局长
赵 伟 靖宇镇镇长
张贵来 濛江乡乡长
胡 伟 花园口镇镇长
姜心波 三道湖镇镇长
张进忠 那尔轰镇镇长
李鹏程 景山镇镇长
刘 飞 赤松镇镇长
王志宸 龙泉镇镇长
在县林业局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久成(兼)
副主任:王向东 包喜平
成 员:王智永、徐广福、王香仁、王辉
联系电话:0439-78525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2018年3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本辖区2015年以来违法违规种参整改工作形势,并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各自的违法违规种参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层层落实整改责任,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将每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健全完善检查监督、奖惩问责机制,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深入摸底排查,依法查处违法种参案件。2018年4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对本辖区2015年专项行动以来违法违规种参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列出问题地块清单,并对照“2015年违法违规种参情况核查表”(附件1),建立完善违法违规参地整改情况数据库(附件2)及相关工作台账。结合摸底排查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对没有依法处罚的违法种参案件,尽快依法予以处理,对立案在侦未破的毁林种参案件进行梳理,对新发现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重特大疑难案件,启动重特大案件侦办机制。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参地的查处工作,并同步推进违法违规种参林地的清收(起参)和还林(造林)。
(三)稳步推进违法违规种参林地的清收和还林。违法违规种参林地的清收和还林事关参农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恢复原状(起参和造林)。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2015年以来已整改的违法违规种参林地清收和还林情况的核实,对整改不彻底的继续组织整改。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违规种参林地的清收,并争取完成还林,2018年无法实施还林的,务必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还林。要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地块整改一块销号一块,确保所有地块整改到位。
(四)加强工作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县政府在整改期间会建立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实行周报告、月通报、月督办,对辖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全程督导检查,适时督办,强化行政问责追责。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彻底或完成任务不好的乡镇和相关单位,将移交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五)坚持“新”“老”问题一并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将2015年专项行动中核查遗漏和2015年之后发现的违法种参地块一并纳入整改,同步组织查处、清收、还林和验收。同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适时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开参地行为,坚决防止新的违法种参问题发生。
(六)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改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靖宇县森林公安大队查处的违法种参案件数据要及时汇总上报至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所需上报的2015年违法违规种参情况核查表(附件1)、“违法违规参地查处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2填报已完成整改部分)、“违法违规参地核实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2018年4月10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县林业局(并同步报送表格电子版)。从2018年5月开始至整改结束,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整改进展情况。
县林业局联系人:王智永、甄晓峰、李沛峰。联系电话:0439-7852500(兼传真),邮箱:lyjlzk2017@163.com。
附件:1.2015年违法违规种参情况核查表、2015年违法违规种参情况核查表(新增);
2.违法违规参地查处整改情况登记表、违法违规参地查处整改情况登记表(新增);
3.违法违规参地核实情况登记表;
4.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