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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8-1695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靖宇县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8-1695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靖宇县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6日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宇县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

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靖宇县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靖宇县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此方案。

一、思路目标

(一)基本思路

坚持棚膜经济发展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色产业扶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新建棚室布点扩面、高档棚室功能拓展、老旧棚室改造利用,立足比较优势,瞄准市场需求,创建区域品牌,推进规模经营,实现绿色发展。围绕棚膜经济建设结构调整的先行区、现代生产要素集成的示范区、新型主体培育的孵化区,打造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新建棚膜2000亩,其中:标准化棚室640亩,力争达到1000亩,经济实用简易棚1400亩,力争达到2600亩以上。新建规模化棚膜蔬菜种植基地5个,专业村屯发展到10个。实现棚膜经济总播种面积3600亩,新增棚膜蔬菜产量2.4万吨,总产量3.6万吨,产值约1.1亿元。

二、区域布局

根据我县棚膜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优势和区位优势,实施“两带六区多点”行动计划。一是以交通要道为主,县城东部松花江沿岸的花园口镇和赤松镇部分村屯,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条件良好,建设形成两条沿松花江棚膜蔬菜产业带;二是围绕花园口镇胜利村、靖宇镇濛江村、景山镇景山村、三道湖镇三合村、濛江乡义胜村、赤松镇岗顶村6大棚膜蔬菜种植园区,大力发展蔬菜棚膜产业优势区集中区;三是以千家万户为主,建设庭院棚膜蔬菜产业群,利用农户的房前屋后闲散土地建设棚室,发展蔬菜生产,形成棚膜蔬菜生产的小规模、大群体。

三、支持重点

(一)支持建设经济实用简易棚

支持引导农民建设简易温室、普通塑料大棚等,从低成本起步,积累经验和资本后,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规模。

(二)支持推广多种模式棚室

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发展棚膜蔬菜的经验,要以地膜拱棚—塑料大棚—日光温室为主体,实行周年系列化保护地栽培体系。一是大力推行季节性塑料大棚生产模式,主要生产早春晚秋上市蔬菜、适季瓜果;二是积极推进周年性日光温室生产模式,主要生产反季节蔬菜和瓜果,实现由季节性生产常年供应转变到周年生产满足供应;三是全面推广移动性地膜拱棚生产模式,重点以种植早瓜快菜为主,春茬种植西瓜、香瓜,秋茬种植白菜、萝卜等。

(三)支持发展规模化园区

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围绕花园口镇胜利村、靖宇镇濛江村、景山镇景山村、三道湖镇三合村、濛江乡义胜村、赤松镇岗顶村6大棚膜蔬菜种植园区,创建景山镇设施蔬菜标准园,园区面积300亩,发展三道湖太平村、新农村、花园口镇前进村、江沿村、景山镇崇礼村等5个棚膜蔬菜种植园区。

(四)支持发展多功能园区。

鼓励县域周边靖宇镇、濛江乡建设棚膜经济多功能拓展区,将棚膜经济与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相结合,发展采摘园、垂钓、餐饮、旅游等乐民富民产业,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五)支持带动一般农户专业化生产。

倡导一村一品、一园一品专业化生产,推进专业乡村建设,加快形成产地市场。以花园口镇胜利村、靖宇镇濛江村、濛江乡义胜村为典型,鼓励农户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建设的分散棚室,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积极引导农民统一品种、统一标准开展生产,解决一家一户销售难题。

(六)支持优化产品供给结构。

推进黄瓜、西红柿、菜豆、瓜果等大宗产品集中连片种植,创建优势产区,加快培育珠宝香瓜、食用菌等品牌,实现区域化、差异化发展。   

(七)支持品牌建设。

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组织依法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中国驰名商标保护,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发挥花园口镇胜利村秀水湾有机蔬菜的典型作用,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鼓励规模经营主体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四、支持政策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对棚膜经济采取先建后补扶持方式。省政府设立了补助资金,依据考核验收情况实行补助,多干多得。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为新建棚室补助、规模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科技指导服务工作经费、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省级补助资金对象和标准。

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组织、农户等各类棚室建设主体,建设棚室达到以下标准的都计算在省级扶持资金补助范围内。补助范围包括标准化日光温室、标准化塑料大棚和标准化简易棚。标准化日光温室是指砖混(或土堆)墙体加苯板等保温层、跨度7米以上、脊高3米以上、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日光温室。标准化塑料大棚是指钢架结构、跨度8米以上、脊高3米以上、面积1亩以上的大棚。钢架结构食用菌专用棚室面积要在350平方米以上。相同条件下的竹木结构大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简易棚是指钢架或竹木结构,跨度3米以上、脊高1.5米以上、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设使用2年以上的棚室。

(三)整合涉农项目资金。

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柴改电、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发展棚膜经济。整合扶贫发展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棚膜经济。鼓励和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发展棚膜经济。

(四)提高棚室用地及水电路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发展棚膜经济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国土部门及时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积极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水利部门抗旱打井、节水灌溉等项目重点向棚膜经济倾斜。农电部门主动服务,及时帮助棚膜园区办理用电手续,执行农用电电价。衔接好棚膜园区道路建设和村(屯)通硬化路项目建设,保证出行顺畅。

(五)加强冷链物流等市场建设。

积极申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并努力向棚膜经济集中,建设大型储藏窖、冷库等配套存储设施。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设立有序的早晚市等临时摊点,对菜农入市直销降低收摊位费等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农民利用互联网销售产品,支持发展网店、微商等新业态。

(六)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社会团体发展棚膜经济。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棚膜经济的,优先享受民营经济和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发展棚膜经济创业,在建设用地、土地流转、科技服务、税费减免上享受优惠政策。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偿开展专业化服务,承接发达地区转移的先进技术、装备和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我县棚膜经济发展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农牧、发改、财政、林业、特产、国土、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发展棚膜经济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强化科技指导服务。

重点开展棚膜经济技术指导服务,配备专门人员。成立科技指导服务组,确保培训和指导服务到位。

(三)强化典型示范带动。

树立花园口镇胜利村、靖宇镇濛江村、景山镇景山村、三道湖镇三合村、濛江乡义胜村、赤松镇岗顶村6大棚膜蔬菜种植园区为典型,重点打造与庭院经济相结合、企业带动、合作社带动、大户带动、经纪人带动、技术能人带动等方面的典型,引导千家万户发展棚膜经济。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典型示范推广。  

(四)强化检查督导。

棚室建设由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实地核查认定、市县组织检查验收、省级抽查督导,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据实给予奖补。将棚膜经济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定检查考核细则,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