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
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省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和白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市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通知》(白山教联字〔2012〕1号)文件,落实好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妥善解决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工作情况,做好政策解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他们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地解决全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二、工作方法
1.印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宇县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41号),明确职责,妥善解决全县中小学代课教师相关问题。
2.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协助代课教师查找相关证明依据,完成代课教师身份核对。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为代课申请进行第二批身份确认。
3.按程序办理已确认身份代课教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申领和发放工作。
4.积极引导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做好代课三年及以上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发放工作。每年年初教育局与县社会保障局对代课教师代课三年及以上人员进行保险身份和条件确认,由教育局根据符合发放条件代课教师情况计算所需资金报市教育局申请专项资金,同步报县财政申请配套资金。待专项资金到位后与县财政需负担的配套资金一并拨付到社保局,由社保局负责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发放。
5.积极接待代课教师的来访,做好政策解读和正确引导,避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学校自查阶段(2018年7月1日-- 7月 10日)。学校在以往统计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自查,统计已经确认身份和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人数、未确认身份代课教师人数,上报未确认身份代课教师未进行确认的主要原因。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8年7月11日--10月31日)。代课教师原工作学校协助代课教师查找相关证明资料,填写好《吉林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审核表》,进行代课教师信息公示,公示从学校到乡镇政府,公示后由学校校长,乡镇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三)申请确认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汇总未确认身份的代课教师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启动第二批代课教师身份确认工作。
(四)落实解决阶段(2018年 12月1日-12月30日)。
1.为上级部门新确认身份的代课教师发放一次性补偿待遇,按照代课教师辞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月工资低于当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积极引导代课三年及以上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代课教师增核教龄津贴。
4.县财政局根据教育局统计上报代课教师情况,按乡镇或学校拨付补偿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加大落实工作指导力度。教育局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紧部署,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工作考核评价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教育局、各相关部门、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防止形成社会热点。要深入细致的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对代课教师,特别是被辞退未确定身份的代课教师要给予更多关怀,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好后顾之忧。
3.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在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补偿标准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省《意见》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操作,做到不漏环节、不缺少材料,不擅自突破政策。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五、具体工作办法
(一)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教育局做好政策解读,各乡镇政府和学校积极协助代课教师查找相关证明依据,完成代课教师身份确认。财政局按程序拨付确认身份代课教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和老龄补贴资金。社保部门做好代课教师教具补贴发放工作。公安及信访部门做好代课教师上访及稳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教育局、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防止形成社会热点,要深入细致的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对代课教师特别是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要给予更多关怀,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好后顾之忧。
(三)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在代课教师的身份和教龄认定,补偿标准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省《意见》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操作,做到不漏环节、不缺少材料,不擅自突破政策。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