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能源行业和兴宇路桥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要求,为切实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形成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共同促进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明确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吉能人事〔2017〕168号)要求,现就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安生。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各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靖宇新能源产业园区负责光伏等新能源电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网企业(国网靖宇县供电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靖宇分公司)、油气生产企业,油气储存企业(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局变更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