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靖宇县惠农惠民补贴
“一卡通”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吉财监〔2019〕324号)要求,针对国家审计署审计反馈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一户多卡”、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县“一卡通”规范管理,规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一卡通”银行卡管理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便民、快捷、安全的原则,自主选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代理发放银行,原则上一乡镇只能确定一家代理银行。农户申报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变动。补贴资金发放原则上要求做到“一户一卡”,杜绝“一户多卡”问题发生。
二、补贴资金提醒服务
争取代发补贴资金银行政策支持,为客户免费开通贴资金提醒服务,为享受对象发送“年份+(月份)+项目+金额”格式的短信,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放心卡”。
三、严格“补贴卡”管理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只能由户主或本人保管使用,村组干部不得为他人代管银行卡。
四、建立纠纷调协商制、确保资金发放及时
针对各乡镇村委会村村内机动地政策补贴的发放管理,由村委会与耕地承包方进行协商解决,并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及时向村民公开、公示乡村机动地种粮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补贴金额以及支出明细,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各乡镇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纠纷调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纠纷的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相关矛盾,切实解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建立“一卡通”信息更新、备案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一卡通”用户信息更新、备案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核减、增加、变更相关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并做好存档、备案工作,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
六、严格执行公示制
各项补贴的发放要严格执行公示制管理,贴补资金发放前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有条件的,可在网上公示或在村内“微信群”公示,做到公示及时,公开、公正、便民。
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部门、乡镇“一卡通”用户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掌握的共享信息相关部门及时核减、增加相关人员的惠民惠农补贴户信息更新及时,避免虚报、冒领问题发生,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涉及惠农惠民补贴类资金,符合“一卡通”发放要求的,一律纳入“一卡通”管理。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