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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9-17358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关于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9-17358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关于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吉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吉政办字〔2017〕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低成本、就地消纳还田的治理路径,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属地管理,企业主体。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落实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集中治理。各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是畜禽粪污治理主体,必须切实依法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力度。

(三)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根据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实行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相结合,以肥料化还田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堆肥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四)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强化资金投入,积极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本等方式开展粪污治理,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共同推进格局。

(五)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坚持“生态循环、综合利用”原则,根据“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形成农牧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和畜牧业绿色、生态、循环发展。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逐步建立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运行机制,建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利用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扶持政策完善、执法监管严格、科技支撑有力,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科学完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一)规模养殖场情况。我县有2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018年有19个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县生态环境局和县畜牧总站检查验收,其余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或需要整改。2018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完成71%,完成了当年的任务。

2019年省畜牧局要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2019年县政府与市政府签定责任状完成80%。根据省市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县今年8个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争取全部完成整改验收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任务。县畜牧总站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多次到8个规模养殖场进行督导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畜牧总站与县生态环境局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已经有6个规模养殖场完成了粪污设施整改,还有2个正在整改中,预计9月末可完成整改工作。

(二)规模以下养殖场情况2018年我县的畜禽粪污产生量为30.69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产生的粪污量为3万吨,规模以下养殖场产生的粪污量为 27.69万吨。根据我县养殖情况,预计2019年的粪污产生量比2018年还要多。我县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基本没有粪污处理设施,为做好全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县畜禽养殖综合利用现状,分两类情况向前推进。

1、养殖专业户。根据养殖规模情况,鼓励和引导养殖专业户建设贮粪场和储尿池,粪污通过发酵处理后还田或转让给其他种植户还田,或销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进行无害化处理。

2、散养户。一是在养殖密集的村屯建设堆粪场,将散养户的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积发酵后,由各户将粪肥转运到耕地还田,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二是建设“地埋睡袋”方法。建造堆粪场面临规划、设计、占地、建设等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问题,为克服上述困难,县畜牧总站经过研究设计出了“地埋睡袋”方法,该方法建造简单,技术容易,使用方便,成本较低可以忽略不计。散养户可随时建设 “地埋睡袋”,根据粪污量挖掘容量适宜的池坑,铺上防渗防漏的塑料膜,将畜禽粪污装入池坑中,上面覆盖塑料膜封闭严实,进行贮存发酵,实现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从技术指导、执法监管、资金筹集、项目带动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外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用地、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用地规划和审批;县金融办负责对养殖业贷款进行支持和服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考核。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畜禽粪污治理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各乡镇、村为实施主体。要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将治理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场、到户,层层抓落实。将任务分解到月份,明确时间节点,全域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考核,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县政府将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督导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月调度,对工作不重视和治理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环境监察,以监促治。环保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职责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依法严厉查处养殖业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有利于推进养殖业主主动治理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技术指导,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县畜牧部门要切实发挥技术推广作用,学习、研究当前国内外先进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和经验,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总结、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典型经验和模式。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探索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构建种养结合,多渠道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