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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9-17370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9〕5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9-17370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9〕5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31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8〕4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农产权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就目前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职责重大。

(一)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我县清产核资工作产权归属不清根据根据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通知>》(吉农产权办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农产权2018〕3号)《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并取得相应的所有权证明”和第二十五条“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的规定,我县自然资源部门将资源性资产所有权确权发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教育、卫、水利、财政、民政移民扶贫办等部门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进展缓慢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8〕47号)文件要求,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今年12月份必须完成,县委办、县政府办两办于2018年12月25日制定了《靖宇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要求每个乡镇选择一个试点村于2月底完成,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开展成员界定工作,截止目前,有的乡镇一个试点村成员界定工作还未完成,还有三个月的时间,需要完成80多个村,时间紧、任务重。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确把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时间节点,解决产权归属不清,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详见附件2019年1231日前完成)

1.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各乡镇政府将资源性资产所有权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2.教育、卫生健康、水利、财政、民政、交通运输移民扶贫等部门配合各乡镇政府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操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1.宣传动员。广泛宣传成员身份确认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法律和政策,积极参与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

2.成立组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3至5人,包括乡村两级包村包组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3.调查摸底。(2019年930日前完成)

1取得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打印的本集体所有农户户籍信息及相关资料;

2编制本集体经济组织二轮土地承包分到承包地人员名册;

3收集整理村民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摸清成员结构及进退渠道;

4填写农户入户调查摸底表,并进行统计汇总。

4.民主决策。(2019年1031日前完成)

1结合各村民小组的实际情况,以组为单位拟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办法,形成初始的成员确认条款。

2将初始的成员确认条款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大家的建议、意见修改成员确认办法。

3将修改后的成员确认办法报乡镇政府审核,对条款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审查,通过后予以批复。

4根据乡镇政府的审核意见,再次修改。

5将再次修改后的成员确认办法提交小组内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办法。

6将审议通过的确认办法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

7根据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确认办法,逐户逐人进行成员身份确认,并编制表册。

5.结果公示。将成员身份确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2019年1130日前完成)

6.资料备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下列资料整理成册,交乡镇归档保存,并报县产改办备案。(2019年1231日前完成)

1成员名册;

2成员身份确认办法;

3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等有关会议记录;

4公示资料;

5户籍资料;

6土地承包名册;

7相关证明资料;

8农户入户调查摸底表及统计汇总表;

9影像资料。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对产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包村工作组,部署督导各村紧扣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责任到人

二是准确把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操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三是要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周五各乡镇政府以书面形式将农村产改工作进度上报县产改办。乡镇要制订奖惩制度,提前或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在年末星级评定及村干部绩效考核上加分;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在年末星级评定及村干部绩效考核上减分。

四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乡镇产改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资源性资产所有权确权发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教育、卫生健康、水利、财政、民政移民扶贫等部门负责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大机制”办负责将农村产改工作纳入“四大机制”考核范畴

五是要严格绩效考核。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统一,形成合力,确保全县农村产改工作顺利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农村产改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如果因各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农村产改工作进度,将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政府及部门通报给县纪委、组织部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账外资产权属确权申请

 

附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账外资产权属确权申请

 

XX乡(镇)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本村清查出账外资产   X宗,其中固定资产X宗,资源性资产X宗,资产所有权归本村集体所有。现申请对该部分资产权属确认到本村相应村、组级集体。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账外资产权属确权单》

 

 

 

                           XX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  月  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账外资产权属确权单(村、组级)

确权单位(盖章):          乡(镇                            2019年   月    日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资产类别

资产权属所有者

资产形成单位

权属取 得时间

取得原因

备注

1

 

 

 

 

 

XX村成员集体)

 

 

 

 

2

 

 

 

 

 

 ... ...

 

 

 

 

3

 

 

 

 

 

XX村X组成员集体)

 

 

 

 

4

 

 

 

 

 

 

 

 

 

 

5

 

 

 

 

 

 

 

 

 

 

6

 

 

 

 

 

 

 

 

 

 

乡镇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公章):                 县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公章):              

说明:待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后颁发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