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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20-11408
分  类: 扶贫;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农村公路客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发〔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20-11408 分  类: 扶贫;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农村公路客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发〔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靖宇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农村公路客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政发〔2020〕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扶持农村公路客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扶持农村公路客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发展我县农村客运,方便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客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农村公路客运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县共计8个乡镇,111个行政村,177个自然屯,总人口14.5万人。农村客运线路共计25条,投入车辆39辆,客位1064个,开行方式主要有普通班车客运和城乡客运专线车。目前,我县111个行政村已全部通客车,通客车率100%;177个自然屯通客车162个,通客车率92%。

我县有等级公路946.147公里(其中四级公路630.517公里),四级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66.64%。按行政等级分,县道224.238公里和乡道里程346.131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61.34%。

目前农村客运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客运车辆运行公路等级低,绝大部分是在四级公路上运行;二是由于路况差,客运车辆油耗高,机件损坏快,维护成本高;三是客源分散且流量小,实载率低(甚至会出现空驶),营收少;四是各项税费负担重,收不抵支;五是农村群众收入水平低,票价低;六是违法经营严重,冲击合法经营者。

二、扶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发展的必要性

农村客运主要是为农村群众服务。由于行车条件比较恶劣,费用支出大,营收少,经营收不抵支。因此,为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的问题,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采取有利政策和措施,鼓励发展农村客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完善相应设施,确保实现行政村通达。对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不得占用道路进行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集市贸易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综合考虑乡镇、行政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乡镇、行政村客运站点规模。重点在各行政村建设简易招呼站或设置候车亭(牌)。切实保障乡镇客运站和行政村停靠点建设用地。

2.发挥农村客运站点资源优势。通过利用补助资金、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参与乡镇客运站的建设与经营,充分发挥站点客运服务职能,盘活站点资产。依托乡镇客运站,大力发展行政村之间、行政村到乡镇、乡镇之间的农村客运节点运输,处理好农村小客车客运与农村班线客运的协作关系,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二)加大农村客运发展扶持力度。

1.建立财政支持长效机制。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交联发﹝2016﹞46号、48号)文件要求,将燃油补贴退坡资金用于农村客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完善农村客运设施、安全保障、偏远冷僻线路运营、标价补贴及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对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车用于农村客运的可享受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补贴政策。

2.完善农村客运价格体系。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具体价格由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农村小型客车“约租”经营实行市场定价。着力做好运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随意涨价、票位加价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改、财政部门要全面清理涉及农村客运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确保农村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优化农村客运审批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切实做好农村客运发展扶持工作,简化农村客运车辆各种证件办理和审验程序、手续,增加透明度。积极探索方便运输企业、社会投资进入农村客运市场的各种措施和办法。

(三)规范农村客运的运营管理。

1.加强农村客运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车辆技术和驾驶员管理,确保农村客运规范有序运行。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服务标准,落实普遍服务义务,为农村群众提供连续、规范的运输服务。

2.规范农村客运准入退出管理。交通运输局对在符合通客车条件的道路提出开行农村客运班车的经营申请,要本着“放开市场、鼓励发展”的原则,加快办理;对在等级以外道路提出农村客运小客车的经营申请,要报请县级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政府,采取多部门安全评估的方式对通行条件进行联合审查,联合提出通车车型、载客限载、运行速度、通行时间等安全控制指标,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建立农村客运市场退出机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经营的客运经营者,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经营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客运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辖区农村客运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共同抓好本地区的农村客运发展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农村客运监督管理,公安、交运、应急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在农村客运方面的监管职责。开展农村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评工作,促使农村客运经营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群众。规范客运秩序,开展农村非法客运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非法客运经营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