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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22-00535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22-00535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标      题: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202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血液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各单位献血指标数为在岗人数的15%,献血量为300ml-400ml/人,各部门要根据献血指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无偿献血工作,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二、凡18—55周岁(既往有过3次以上献血史可延至到60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应依法履行献血义务,积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医务人员应积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做出表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发放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无偿献血者所在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三、无偿献血工作直接关系到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是预防遏制艾滋病等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是一项涉及民生的社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献血工作计划如期完成。

  四、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各部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提高干部职工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引导公民自觉参加无偿献血。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202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要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无偿献血工作。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总体要求,将各地、各部门无偿献血人数上报到县红十字会,按要求完成无偿献血计划指标,确保全县临床用血安全、充足、有效。

  六、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请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参加无偿献血的人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yxhszh2022@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县红十字会,献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

  (1)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2)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

  (3)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

  (4)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

  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种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3.献血当天要带好身份证;

  4.早餐为清淡饮食,但不宜喝牛奶、豆浆。

  靖宇县红十字会地址:南大棚原县妇幼保健站(现卫生监督所)4楼

  县红十字会联系人:徐凤琪 蒋晓亮

  联系电话:18843951597 13500937544

  附件:靖宇县无偿献血统计表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