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靖牧字〔2023〕号
李玉金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规范农村畜禽散养户的建议》(第25号议案)收悉,靖宇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环保局,现答复如下:
我县的畜禽养殖以散养户居多,并且多在居民区散养,这是养殖业的现实,是历史形成的。具体解决方案是:
1、省畜牧业管理局针对散养户出台养殖业退户入园方案,根据各村的养殖数量新建养殖小区,散养户迁出居民区进入养殖小区,从根本上解决散养户污染环境问题。养殖小区的场址必须符合国土、防疫、环保等相关要求。需要乡镇政府、县国土局、县农业农村局协调配合,新建养殖小区,散养户退户入园。
2、养殖业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要落实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畜牧负责技术指导和服务,环保负责监督执法。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畜禽粪污治理工作。
3、在散养户密集区新建堆粪场,堆粪场场址由散养户密集村提供,面积大约400平方米,地类要求为一般农业用地。
4、加强散养户的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就近还田。
联 系 人:杨 立
联系电话:18104395809
靖宇县畜牧兽医管理总站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