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靖宇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靖城发〔2024〕4号
林红芳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整治城郊区甬路巷路河道垃圾偷倒乱倒现象的建议》(第5号)建议已收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答复如下:
  一、严厉打击偷运偷倒垃圾行为
  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倾倒等行为,下一步我大队和靖宇镇将通过开展固废领域专项排查及日常环境监管执法等手段,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真正架起生活垃圾环境污染问题高压线。同时树立生活垃圾环境污染问题负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推进宣传发动
  为增强城郊结合部周边居民环保意识,动员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坚持广泛发动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通过进村入户、现场讲解,多渠道、全方位向广大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和环保政策,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对整治期间发现的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刘春林 13179177999
  
  靖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