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1331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靖城发〔2024〕11号
尹玉红等委员:
您在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建议社区居委会参与物业管理,建设现代化物业管理体系的提案》(第11331号)建议已收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靖宇县物业工作委员会,实现物业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创新人才引进新模式,依托就业见习,招聘了100名以青年人才为主的“小区管家”,充实到各社区开展物业管理等工作。同时强化属地管理,靖宇镇社区全部设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并配齐专门力量,建立健全业主信息台账和物业管理协商议事机制,重点监督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展专业化服务、协商处置物业矛盾纠纷、破解物业费收费难等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物业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二、制定我县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社区和行业监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规范和质量考核体系、信用管理体系,对物业企业招投标、承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物业公司培训和考核,在全县实行物业公司红黑榜,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断提档升级。加大检查力度。联合靖宇镇、消防、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检查方式对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对多次出现相同问题或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个人和企业由相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并进行通报;健全物业服务信用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您持之以恒的关注我县的城市建设,同时祝愿我县的城市管理更美好。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欣国 13943963370
靖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