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靖农发〔2024〕19号
张廷君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三道湖镇白江河村村内机耕路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靖宇县农业农村局现就业务范畴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2年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秋冬“三农”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目标。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吉林省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靖宇县是国家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县之一,按照吉林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要求,靖宇县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面积13万公顷。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提升等配套保障措施,可以使项目区粮田节本降耗,有利于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大大的改善田间基础配套设施,提高农民田间作业水平,从而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吉林省靖宇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三道湖镇有新建项目区,但经过设计公司现场踏查测绘发现张廷君代表所提白江河村北山路、西台子路等6条机耕路,均在以往(财政农发)2016年《三道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内,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要求,吉林省靖宇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能对此6条机耕路重复建设,进行翻修。但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内容,“改造提升项目应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的建设区域,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在规划期内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可在后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中,将此6条机耕路纳入项目进行翻修。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朱新靖 139XXXX7999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