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靖农发〔2024〕6号
张迎东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第22号建议)收悉,靖宇县农业农村局现就业务范畴答复如下:
按照《白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办字[2023]6号)、《关于建立“四体同构”监督体系服务保障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靖发[2023]5号)、《关于强化“三资”管理的监督建议书》(靖纪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三资”清理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聚焦清理整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非平均承包合同、债权债务和违纪违法“三类一重点”,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做到全面摸底、集中整治、重点清理。一是资产清查:村集体所有的账内、账外资产全部纳入清查范围,并进行登记。固定资产清查,按照用途、类别进行清查核实,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申报处置。二是资金清查:货币资金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债权债务在2022年债权债务清理基础上,对村集体账内账外债权债务进一步清查核实,建立债权债务台账。三是资源类资产清查:村集体所有的家庭平均承包耕地、未确权到户的村集体非平均承包耕地明细台账建立健全;建立宅基地、园田地台账;逐步建立健全林地、四荒地、水面、建设用地等台账。截至目前,共排查2022年全县111个村货币资金总额133575408.43元,其中银行存款49909402.56元,现金25021.21元,应收款83640984.66元。固定资产总额166385373.6元,其他可利用资产38588311.02元。土地确权家庭承包面积292000.81亩、其他地块面积121511.97亩(其中机动机5845.52亩),园田地面积6383.1亩,建设用地15023.4亩,水域面积1371.53亩,林地面积112081.49亩。
二、主要做法
1.统筹安排,明确任务。2023年5月24日,我局接到《关于强化“三资”管理的监督建议书》(靖纪发[2023]3号),于5月26日向全县8个乡镇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靖农办发[2023]34号),要求各乡镇全面排查梳理“三资”情况,围绕“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原工作基础上重新摸清底数,建立各村详细的“三资”管理台账,并梳理扶贫以来,上级投入、包保部门投入的资金、资产等情况,单独建立台账,同时形成自查报告。以“四体同构”为契机、“三资”台账为切入点深挖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分别组织各乡镇镇长、分管镇长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整治任务,要求按照县纪委监委限定的时间节点(5.24-6.15自查自纠、建立台账,6.16-7.24集中整改、整治,7.25-8.25建章立制、总结验收)推进工作,力争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2.强化督导,建立机制。6月13日,白山市委办印发了《白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白山办字[2023]6号),我们已结合本县实际于6月末拟定了《靖宇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完成部门及乡镇的意见征求,现正在走会议程序提请审议中),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三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由县委常委包保乡镇的专项行动督导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将专项整治任务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3.宣传培训,狠抓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群等形式,就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工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条幅120余条、设举报箱120多个,真正做到了一村一条幅、一户一宣传,各乡镇政府也在政府的LED屏幕上打出宣传标语,各行政村也利用现有的扩音器、村部广播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把“三资”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操作规程等毫无保留地告知农户,着重讲清整治工作带来的好处,努力消除农民顾虑。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整治内容,营造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通过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发地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由“要我清理”转变为“我要清理”,由被动变主动,得到了农民的认可和拥护,为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一肩挑”人员、村级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专题培训,结合问题讲政策、讲业务,结合案例讲纪律、讲要求,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深入调研和全面起底有机结合的基础上,找准“三资”管理腐败的突出表现、重点问题、易发环节,聚焦整治重点,对照“三清单”,加强统筹调度,精准分类整改整治,逐项狠抓落实。通过专题学习和典型案例,引导农村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4.突出重点,“六抓”见效。一抓基础底数。主要抓对农村集体“三资”基本底数等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及时、不精准,导致一些基层干部随意处理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二抓责任落实。主要抓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问题屡查屡有、屡查屡犯等问题。三抓资金管理。主要抓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长期拖欠、变相占用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以各种名义虚列支出、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四抓资产管理。主要抓违规决策,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集体资产,盲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五抓资源管理。主要抓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土地、林地、山岭、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无偿使用或低价出租,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等问题。六抓制度机制。主要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不贯通、不完善,职责不明、边界不清,构建监管合力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取得成效
1.低价发包问题。一是因惠农政策调整等情势变更,个别村存在机动地等资源性资产低价发包问题。如:濛江乡义胜村发包65亩机动地种植大田人参,已于2023年复耕改种粮食作物,增加地力保护补贴,通过双方协商提高了承包费。二是机动地、荒地发包无承包合同不交费问题,如:龙泉镇梨树村被村民蚕食多年的260亩林地,已通过村集体收回,用于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林下中草药种植项目,以便增加村集体收入;花园口镇松江村江边淹没地被村民回填后无偿耕种50多亩,现村集体补偿地上附属物发展民宿旅游项目;三道湖镇护林村发包给五保户17亩地,2022年五保户死后被租地方无偿耕种,今年秋后收回作为机动地;白江河村收回用村部回填款底顶承包费机动地20亩;景山镇大粮户村通过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清查出村集体资源性资产鱼池5亩,已通过民主程序对外发包并签订正规合同,增加村集体收入;新胜村通过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清查出村集体发包资源性资产鱼池4500平方米,承包人于当年上交全部承包款,经查账时任村干部(目前已去世)仅上交入账500元,部分承包费未入账,经过查账、走访、调查及协调,明确责任,承包人补缴4500元承包费,已入账。
2.资产未移交问题。扶贫以来有些扶贫项目、移民项目、财政建设项目未移交到村集体。如:景山镇双阳村移民办援建大棚5栋、五里河村移民办援建大棚4栋、新胜村产业园区浙江湖州帮扶建设展览馆一座、浙江湖州帮扶建设检测中心一座;赤松镇三O九村发改局援建大棚12栋均未移交;濛江乡有7个村由卫健局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未移交。待查明原因后将及时移交。
3.资产未入账问题。有的村卫生室等固定资产未入账。如:景山镇西南岔村村部280平方米、亮甸子村部160平方米没有入账。那尔轰镇2002年建设的各村村部没有入账;北沟村一处卫生室86平方米,在账面没有体现,权属归集体;那尔轰村牧业小区经过村委会协调林业,权属归集体所有。以上未入账的将尽快确定权属后及时入账
4.无偿使用资金问题。有的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等资金投入新型经营主体合同已到期未收回,如:靖宇镇河南村有10万元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投入到富民养殖合作社;合同已终止,本金尚未收回。今年5月份河南村与该合作社协商,已将本金10万元收回交到村级帐户。
5.权属争议问题。部分林地与国有林地存在争议,致使所有权无法确权,如:花园口镇多数村与湾沟林业局存在林农矛盾,多数林地争议尚未解决,正协调林业部门予以确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根据我县制定“三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定期到乡镇、村级督导推进整治工作,聚焦清理整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非平均承包合同、债权债务和违纪违法“三类一重点”问题,开展全面摸底、集中整治、重点清理,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健全完善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狠抓合同的“排查收集、集中审核、整改纠错、建章立制”四个工作重点环节,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秦立春 199XXXX8005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