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靖宇县委员会
(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九号提案关于加快城区
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靖发改字[2026]45号
贾玥波代表:
您在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第九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合理接受您的建议,将来在编制靖宇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时,将合理采用您提的方案建议,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将靖宇县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底靖宇县已完成专用和公用充电桩建设120余台(不包括私用充电桩),主要分布在高速服务区、高速出口、酒店、宾馆、机关单位、医院、公交车专用充电场站、重要交通枢纽、花园口仁义村、三道湖镇大井村等人员及车辆较密集场所,据统计靖宇县现有充电汽车360辆,平均3辆电车拥有1台充电桩,基本满足车主充电需求。
根据您所提的提案,靖宇县发改局将在今后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重点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靖宇县充电桩建设是由社会投资为主,市场化运作,为了达到您所提出的方案布局,我们将会同工商、工信、交通住建等部门通过国家政策与省充电桩建设补贴进行引领和宏观调控,结合人口密度、交通流量、景区分布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二是继续加大在核心商圈、景区周边、交通枢纽等充电设施薄弱环节充电桩建设数量,满足群众需求。
三是全面整治充电配套设施置后,充电效率低的措施,靖宇县发改将协调工商、工信、交通、住建、消防、电力等部门与企业加大充电桩安全生产,规范充电桩安全标识,满足电力容量、停车位合法、安全,目前发改局已经依托吉林省充电设施建设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确保了全县充电桩全部加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统一支付,今后将继续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把工作开展得更好。
联系人:丁交禹
电 话:1864397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