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教育系统三名同志申请延迟退休的函
靖教函〔2024〕3号
县人社局:
靖宇县三道湖镇兴平希望学校孙*华同志,身份证:220622******2025,初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1996年1月;一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2002年1月;高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2018年9月。该同志于2024年2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体检合格,经本人申请,并经学校研究,该同志符合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要求,体检合格,同意该同志退休时间延长至2029年02月,延退期间在校承担初中语文教学工作。每周课时一共为9.4节。
靖宇县第三中学丛*兰同志,身份证号:220622********0047,初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1993年6月30日;一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2001年01月01日;高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2021年01月01日。该同志于2024年02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体检合格,经本人申请,并经学校研究,该同志符合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要求,体检合格,同意该同志退休时间延长至2029年02月,延退期间承在校主要担任八年级生物和劳动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周3节课,并兼任学校总务干事和查课工作。
靖宇县教师进修学校曲*同志,身份证号:220622********0047,初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1993年6月;一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2000年1月;高级教师职称取得时间2019年9月。该同志于2024年2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体检合格,经本人申请,并经学校研究,该同志符合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要求,体检合格,同意该同志退休时间延长至2029年02月,延退期间在校承担教师培训工作。
以上三名同志符合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要求,特申请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靖宇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