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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51E/2022-10220
分  类: 其他行政权力 ;  批复
发文机关: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标      题: 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靖发改审批字〔2022〕17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51E/2022-10220 分  类: 其他行政权力 ; 批复
发文机关: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标      题: 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靖发改审批字〔2022〕17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74号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靖文旅集团发〔2022〕172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北京五州咨询评字〔2022〕126号)提出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1-220622-04-05-521497) 。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宇县内,靖宇县一中以南,外海香格里拉小区北1号楼与2号楼之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高端人才培训中心建筑面积5555.9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523.15㎡、地上建筑面积1032.83㎡,设备购置24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从2022年11月~2023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175.3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