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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707H/2023-11873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标      题: 靖宇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发文字号: 靖司发〔2023〕7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707H/2023-11873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标      题: 靖宇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发文字号: 靖司发〔2023〕7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靖宇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发〔202375

 

2023年工作总结

一、依法治县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2023年5月26日,靖宇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会议上向大家传达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及明伟书记、刘川厅长在依法治省办全体(扩大)会议、交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靖宇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成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按照相关制度及时召开会议,统筹三个协调小组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察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做好台账归档,迎接市局督察考核。市局考评组一行对靖宇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认可,全面点评了靖宇县法治建设有关情况,对下一步做好全面依法治县提出了工作建议。

3.用好督察考核机制,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全面总结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建立法治建设考核考评体系,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在“四大机制”绩效考评中分值占比达到5%;司法局组成法治建设考核组(由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科、法规科、普法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对全县85个部门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5月11日报送至“四大机制”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督察责任,进一步规范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及时起草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指导县政府相关部门规范撰写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督促及时公开;实行不定期督察和季度提醒制度,统筹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周期示范创建活动。

(二)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体完成情况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积极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细则》,按照细则分工,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带头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辅助读物纳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重要学习内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披挂上阵、带头宣讲,通过反复深入学习,迅速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中掀起一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热潮。二是强化“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县委县政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狠抓“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教育相融合、与网络教育相结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布署学习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三是强化县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职责,积极协调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培训重点课程,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干部轮训班、党员学习班等多种班次,强化系统学习培训

2.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实。一是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积极落实《法治靖宇建设分工方案(2020-2025年)》、《法治社会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适时开展督察活动2次,完成2022年度市绩效考核材料的收集和迎检工作,并得到市依法治市办的肯定,迎接了市法治建设督察一次,推动法治靖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一规划两纲要”在靖宇落地落实。二是“一规划两纲要”进行中期调度,通过公文传输靖法委办发〔2023〕1号文件关于报送迎接全省法治督察材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按照“一规划两纲要”督察抽调内容对照表逐项对照认领,填写落实举措及发展情况,并对“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高位统筹部署,部门联动迅速推进。根据上级要求靖宇县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并印发靖宇县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五个工作专班,全面摸排、清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二是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县政府官网、今日靖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整治公告、举报电话、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等渠道,推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信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4次,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45人,发放调查问卷50份,不断提高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深入剖析自查,实化整治举措。围绕“七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执法顽瘴痼疾。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提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县交警大队、交通运局30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检验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成效。通过此次测试,使执法人员认清自身不足,找准学习短板,充分激发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整治成效,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得到进一步解决。坚持整治专项行动与执法工作相结合,提升执法效能。执法人员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靖宇县深度融合网络、热线和实体“三大平台”,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8个,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并依托靖宇公法快手号、靖宇普法抖音号、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深度拓展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二)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靖宇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目前共41名律师、2名公证员、2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依法助企·为民办事”、“智志双扶”等法律服务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逐渐倾斜,将城区的优质法律服务覆盖到城乡、延伸到基层。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服务机构文明窗口创建暨“暖心工程”提升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体系,实地考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行业面貌焕然一新。目前,靖宇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标准化科学化改建,其他乡镇不断优化升级,为辖区内百姓切实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优质法律服务。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统筹谋划,明确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印发2023年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同时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

(二)聚焦普法重点,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进机关”工作,以“双百”法治巡讲为契机,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旁听庭审”活动为主题,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加强“法律进校园”工作。利用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三是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组织专业普法讲师团,按照需求在社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民法典等法治讲座。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吉林生态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五是承办“吉林省法治文艺巡演”巡演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靖宇——喜迎二十大,共建新征程”

(三)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切实加强“法律明白人”的管理与培育,对全县“法律明白人”开展了系统的业务培训。一是以乡镇为单位,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多期培训。二是9月12日,在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举办“靖宇县‘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近200人参加培训。培训以“授课+案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讲师结合日常咨询问题、社会热点等内容,重点讲解了常用的法律规定。

(四)聚焦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制定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通知,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着力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整资源优势,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体育馆建设法治融屏一块;在花园口镇巴里村、爬犁房子村、双河村建设乡村法治文化长廊3处、法治文化亭5个、法治宣传展牌48块、法治对联11幅   

(五)创新普法形式,拍摄普法系列宣传视频。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执法单位,重点收集焚烧秸秆、误食野生动物、误伐珍贵树种、非法捕鱼电鱼等贴近群众实际生活案例,拍摄了4期普法宣传短视频,使群众在在观看视频的同时,更加直观地接受法治熏陶,确保法治宣传取得实效。

(六)迎接国家“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调研。10月12日,国家“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调研“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调研组到靖宇县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调研。一是前往靖宇镇联合社区,调研青少年普法阵地及“八五”普法相关工作。二是前往靖宇县花园口镇映山红广场,参观靖宇县“八五”普法工作成果展、全县执法部门的宣传展台,参加“松花江普法行”“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  绿色护航”普法行启动仪式观看“松花江普法行”法治文艺演出。三是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八五”普法工作汇报和座谈会。

、人民调解工作

(一)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全县共有调委会401个,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乡镇调委会8个,村级调委会111个。人民调解员1316人。招录2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发挥医疗法律专家、交通事故法律专家、劳动人事法律专家、消费法律专家优势,评定42名专家组成专家库,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17个领域的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设立夏樱芷、索森玲等5个人调解工作室,多渠道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引入综治协管员、网格员助力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一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三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一个调解委员会被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村(社区)网格工作,组织综治协管员、网格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尽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序推进专职调解员配备,发展壮大“百姓说事点”,把建好用好“百姓说事点”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有效抓手,打通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及时反映看到的、听到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目前全县232个“百姓说事点”收集各类民生信息。

(二)加强纠纷化解力度,开展涉稳问题全面排查。一是对涉稳群体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欠薪讨薪、涉法涉诉、涉军、涉教、涉非法投资受损等重点领域不稳定群体,全县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对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出击,强化“三到位”措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乡镇、村两级的干部、调解员、网格信息员、法律明白人深入村组(社区),围绕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容易引发集体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兜底式、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对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着重排查,保护老年人权益,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件件底数清、事事情况明。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我县各级调解组织今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30次,调解各类案件302件,调解成功30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6件、邻里纠纷61件、山林土地纠纷94件、物业管理纠纷5件,未发生一件民转刑情况,有效的维护了我县的和谐稳定。

(三)安置帮教工作。八个乡镇司法所,每个司法所设立单独安置帮教办公室,设有一名专职人员。严格按要求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刑满释放人员档案按照上级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监所释放五年内、解除社区矫正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目前在册总人数403人。2023年新接收69人,监狱释放30人,看守所释放6人,司法所解除矫正33人。落实临时救助19人,共计19000元。人员衔接不遗漏。按要求定期回访。我县现有安置帮教基地5个,暂无安置人员。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今年共进行6次必接必送,妥善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落实无缝对接工作,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电话回访,保证满释放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今年共排查安置帮教对象2300余人次。

五、社区矫正工作

2023年度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在册95人;累计接收67人;累计减少46人;办理审前调查评估案件数74件;训诫2人、警告3人。无邪教类、涉黑涉恶类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情况,重点社区矫正对象9人,其中未成年1人。

(一)依法依规加强县域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司法局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全面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水平,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违法犯罪。同时,今年还加强了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风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严格规范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办公平台平台系统的录入及相关工作的统计上报,规范整理卷宗档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协同平台的录入工作,规范审批流程。卷宗档案按照省、市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规范整理,并报社区矫正管理科审核归档。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边控及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工作,杜绝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出境现象发生。加强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的剖析与研判,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动态分析工作,达到掌握规律、主动作为、有效预防的目的。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培训,推进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督导检查,并要求各司法所全面进行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到位。与此同时,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积极落实好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确保业务办理及时准确。

(四)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走访排查工作,实地入户走访,夯实安全基础。在今年“春节”、“两会”、“五·一”,“端午”,“十·一”等重点时间段,为维护县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扎实开展走访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规范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由主管局长亲自带队,带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下沉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走深走实,不落一人。扎实开展涉稳隐患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全面深入的实地走访,对我县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切实做到了逐人走访、见人见面。充分发挥各司法所职能作用,指导各司法所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排查816人次,开展日常信息化核查1032人次,审批因病、重大家庭变故等事由请假41人次,通过走访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现涉稳隐患问题。

(五)持续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强化司法与监狱的衔接配合。为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长效发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警示教育,逐步提升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我局继续与梅河监狱派驻民警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条件及资源优势,合作互补、创新开展工作,合理运用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好监狱民警的专业优势及震慑作用,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

(六)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社区矫正管理科始终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主线,不断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重点人员严格管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矫正对象的监管等级,落实不同的管理措施,体现宽严相济的监管政策。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均已确定了一对一的管控责任人,保证重点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专班”,并增加信息化核查频次,采用手机通话、实时视频通话、位置共享等方式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有力、到位,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为维护县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努力夯实安全基础,为平安靖宇建设贡献力量。

六、法律援助工作

(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助推律援助工作顺利运行。一是开展法律知识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利用赶集日进行法律宣传,让老百姓把法律援助带回家。全年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10次,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发放宣传单12000份,法律援助宣传手册5000册、法律援助宣传袋8000个,受教育人达18000余人。二是开展迎“七一”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度,保障弱势群体能够依法维权,在党的百年生日之际,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3年6月21日深入到靖宇县三道湖镇和花园口镇,利用农村大集开展了迎“七一”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组织村民召开了座谈会。此次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共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法律宣传手提袋200个、法律宣传套袖200套。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开展“敬老月”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今年10月18日,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到靖宇县三道湖镇东兴村组织开展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广大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新制度、新要求,重点介绍了法律援助服务形式、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及途径、经济困难审查方式等。现场还向老年人发放了《法律援助须知》、《民法典》、法律援助宣传袋等宣传资料。今年10月23日,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到龙泉镇敬老院开展了“敬老月”法律援助大走访活动。在敬老院为老年人发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和手提袋等宣传物品,并给老年人带来了蛋糕等慰问品。通过“敬老月”法律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开展妇女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3月22日,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进驻靖宇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以“巾帼绽芳华·法援惠民生”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靖宇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共计12人。此次活动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手提袋,围裙,套袖等宣传品,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

今年4月11日,靖宇县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靖宇县司法进行了挂牌仪式。靖宇县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由靖宇县妇女联合会和靖县司法局联合发起成立。工作站主要负责接受辖区内妇女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接待妇女的来电、来信、来访,并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及妇女维权方面的宣传。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开通了“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和审查妇女法律援助申请,实现了妇女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做到了妇女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三)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加强与各乡镇扶贫办、民政办、残联、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大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扶贫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摸排法律服务需求,简化审查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符合社会救助以及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受援人,加强引导服务。将法律援助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定期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对接,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促进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截止目前,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75件,其中民事、仲裁、行政案件57件,刑事案件18件,指派律师办理刑事认罪认罚案件205件。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和印发《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33个部门在政府网站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窗口,2023年公示信息条目总数1362项。各部门均按需配备执法装备,确定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法制审核人员共95人,其中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5人。

(二)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自查问题53项,截至目前,已整改48项,年底前能全部整改完成。

(三)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靖宇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名库录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名录库所涵盖检查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共审核通过53条“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四)全面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从抓好重大案件处理、聚焦重大改革推进、突出重大矛盾化解三个方面确定了府院联动重点工作48项,涵盖相关部门34个。“一府两院”联动格局初显成效,在联手保障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多渠道”收集企业诉求联动高效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五)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3年,靖宇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出多项举措,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廉政教育学习活动20次,典型案例交流3次,业务知识考核3次,岗位练兵3次,审理技能培训2次,集中培训1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复议人员想学、爱学,形成“互相学、相互学”的良性循环,锻造了本领过硬的行政复议队伍,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增强。

(六)巩固成效,提升行政复议质量。行政复议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平正义,规范透明。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倾听各方意见,找准纠纷根源、明确解决思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促进复议双方进行调解和解,顺利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案件,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靖宇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政府和百姓的利益双赢。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7件,终止3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持证执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严防执法风险隐患的出现,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持证上岗,规范使用。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证件、表明身份、严格恪守执法程序。三是定期检查,动态管理。证件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执法证件的新办、补发和收、交、暂扣进行登记,实现执法队伍信息动态管理,增强执法责任感,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和印发《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33个部门在政府网站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窗口,2023年公示信息条目总数1362项。各部门均按需配备执法装备,确定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法制审核人员共95人,其中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5人。

(二)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自查问题53项,截至目前,已整改48项,年底前能全部整改完成。

(三)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靖宇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名库录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名录库所涵盖检查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共审核通过53条“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四)全面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从抓好重大案件处理、聚焦重大改革推进、突出重大矛盾化解三个方面确定了府院联动重点工作48项,涵盖相关部门34个。“一府两院”联动格局初显成效,在联手保障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多渠道”收集企业诉求联动高效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五)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3年,靖宇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出多项举措,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廉政教育学习活动20次,典型案例交流3次,业务知识考核3次,岗位练兵3次,审理技能培训2次,集中培训1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复议人员想学、爱学,形成“互相学、相互学”的良性循环,锻造了本领过硬的行政复议队伍,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增强。

(六)巩固成效,提升行政复议质量。行政复议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平正义,规范透明。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倾听各方意见,找准纠纷根源、明确解决思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促进复议双方进行调解和解,顺利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案件,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靖宇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政府和百姓的利益双赢。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7件,终止3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持证执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严防执法风险隐患的出现,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持证上岗,规范使用。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证件、表明身份、严格恪守执法程序。三是定期检查,动态管理。证件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执法证件的新办、补发和收、交、暂扣进行登记,实现执法队伍信息动态管理,增强执法责任感,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优秀成绩。在吉林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的表彰大会中,靖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了四项荣誉:其中花园口镇政府获得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集体,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杨学军获得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个人,由司法局撰写的乡镇执法工作案例入选了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创新实践案例汇编,靖宇镇荣获得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示范乡镇荣誉称号。

八、乡村振兴工作

司法局包保花园口镇双河村、爬犁沟村,共有脱贫户43户84人,监测户7户12人。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光伏产业扶贫政策,不断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目前有38人享受光伏收益,近10万元。推进和落实扶贫产业“因户施策”“以奖代补”政策,使贫困户自主发展的产业项目得到应补尽补。12名村民实现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

九、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司法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执法监督协调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和印发《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全县33个部门在政府网站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窗口,2023年公示信息条目总数1362项。各部门均按需配备执法装备,确定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法制审核人员共95人,其中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5人。

(二)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自查问题53项,截至目前,已整改48项,年底前能全部整改完成。

(三)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靖宇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名库录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名录库所涵盖检查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共审核通过53条“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四)全面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从抓好重大案件处理、聚焦重大改革推进、突出重大矛盾化解三个方面确定了府院联动重点工作48项,涵盖相关部门34个。“一府两院”联动格局初显成效,在联手保障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多渠道”收集企业诉求联动高效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五)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3年,靖宇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出多项举措,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廉政教育学习活动20次,典型案例交流3次,业务知识考核3次,岗位练兵3次,审理技能培训2次,集中培训1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复议人员想学、爱学,形成“互相学、相互学”的良性循环,锻造了本领过硬的行政复议队伍,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增强。

(六)巩固成效,提升行政复议质量。行政复议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平正义,规范透明。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倾听各方意见,找准纠纷根源、明确解决思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促进复议双方进行调解和解,顺利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案件,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靖宇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政府和百姓的利益双赢。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7件,终止3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持证执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严防执法风险隐患的出现,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持证上岗,规范使用。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证件、表明身份、严格恪守执法程序。三是定期检查,动态管理。证件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执法证件的新办、补发和收、交、暂扣进行登记,实现执法队伍信息动态管理,增强执法责任感,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统筹推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水平。印发《靖宇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靖宇县关于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靖宇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宇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我县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努力打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6个,形成了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县、乡、村100%全覆盖,有效解决乡、村小型企业的法律难题,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梳理靖宇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系统后台录入与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靖宇县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有效推进企业事务办理“只跑一次”工作。

(十一)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志愿服务团队。

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深化法律服务 助推民企发展”民法典讲座及法治体检活动,深入中民康达、裕泰特产、地方水电等企业审查合同、提出法律意见,结合法治讲座,累计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320次,发放法律书籍及宣传品1500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二)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靖宇县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印发《靖宇县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靖司发〔2022〕46号),规范和推进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目前,靖宇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共为17家民营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有效协助企业精准防范法律风险,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十三)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与新媒体、新技术有机融合。靖宇县不断创新形式,一是依托靖宇公共法律服务官方快手号,推送律师讲堂、以案释法、助企专题等板块,设置值班律师及时回复网友咨询留言,有效发挥网络平台助力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法律难题;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利用靖宇普法抖音号、公众号和视频号,邀请律师开展公益直播普法,持续创新“云讲座”“云课堂”“云服务”等形式,打造新时代背景下全方位、全媒体、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十、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

吉林省优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标准化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现已完成1400平方米两栋猪舍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

2024年工作安排

一、依法治县工作

在深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适时将相关工作提交县委常委会,按时筹备召开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安排布署全面依法治县各项重点工作。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全面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实体化、标准化、模块化建设,陆续升级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增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协调资金,购置“吉法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推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持续健全法律顾问选聘备案、执业监管、业务交流、诚信记录等工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将法律顾问发挥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重要内容。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依托“3.15”、“4.15”、《民法典》宣传月、“6.26”、“12.4”等各大时间节点,组织全县普法成员单位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感受法治的力量,持续保持心中有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精心部署,做好“八五”普法日常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文件要求,做好本年度“八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

充分利用靖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督促力度,既要确保办案数量,更要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及时配齐、配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人员,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有人做,案件有人办。继续实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组织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符合部门工作需要的制度体系,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全方位、多渠道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切实提高我县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在服务群众、履行行政职能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岗位练兵、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学习平台,组织现场专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培训模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件发放工作,对未经考试合格和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以及手机传媒等形式对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重点打造、宣传“金牌调解室”,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管理,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把集中培训与其它多种培训方式相融合。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现场观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析法,增强培训的效果。

七、 加强对重点人群管理。加大《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力度,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风险意识。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技能,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更好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完善服刑及刑满释放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信息数据库。呼吁社会各团体及民营企业等关爱服刑及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

 

 

 

 

 

靖宇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