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 度 报 告
一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工作机构情况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于景泉同志为组长的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审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我局日常政务公开工作。自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和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有序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的预审、听证、告示、评议、投诉、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款可依。我局坚持政务公开与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紧密结合,既提高了理财的透明性,又提升了财政的服务质量。
(三)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完善载体建设
1、在政务大厅设立窗口并配备精干人员,做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2、进一步完善《指南》和《目录》,主要通过“靖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的“网上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向全社会公开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3、设立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箱、举报箱,建立便利、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把依法理财、办事结果与事前、事中、事后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搞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及意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
4、建立了靖宇县财政局政务公开监督员组织,聘请了8名监督员,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及部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给予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果
我局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执法水平,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增进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实施政务公开,使财政工作始终沿着规范、法治、健康的轨道快速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信息主要包括:财政局基本概况及职能、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2、政务动态内容包括: 2012年工作计划、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等。
3、政策法规包括:《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规章制度有:靖宇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包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收费标准及依据。
6、行政职权的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操作规范、财政监督、行政征收、财政预算管理。
7、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靖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公开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通过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