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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861/2025-06007
分  类: 农业乡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拨付靖宇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财农指[2025]47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861/2025-06007 分  类: 农业乡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拨付靖宇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财农指[2025]47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现将吉林省靖宇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4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

  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靖宇县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 靖宇大街1294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9-722456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 jyfpgj@163.com

  关于拨付靖宇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靖财农指[2025]4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4]913号)、及靖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关于靖宇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申请》(靖乡镇服字〔2025〕49号)文件,经研究,现拨付各乡镇资金共计32.7万元,专

  项用于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执行中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请你单位接到资金后,按照《靖宇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

  效益。

  靖宇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