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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28    点击数:
 靖宇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述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2015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管信息化的副局长兼主任,信息中心、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分工合作机制,各科室信息发布员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需发布的信息,信息发布员将拟发布信息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信息中心进行公开,信息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部门,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岗位职责。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信息中心查阅申请公开事项,由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四是建立本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共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共124条:其中土地登记公告38条;土地出让信息17条;矿业权信息15条;征地信息25条;其他各类信息2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
  1、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主要通过靖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2、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和形式都做了很大改进。2015年,对我局的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加强了专题专栏的建设,拓宽了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并公开了机构设置及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增设了业务在线咨询及违法案件在线举报互动平台;建立了征地信息专栏, 及时全面公开征地信息。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职责,规范了公开渠道和公开程序,有力的推进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征地信息由靖宇县收购储备中心,局规划科、耕保科产生,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由信息中心通过多种有效渠道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三是建立 “征地信息”专栏,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征地信息25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受理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有待完善、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有待加快。 

  三是网站安全防护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应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中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 

  靖宇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