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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MB17672382/2023-07204
分  类: 机构职能;湿地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标      题: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22MB17672382/2023-07204 分  类: 机构职能;湿地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标      题: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板石、镇郊、靖宇林场:

经县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吉林省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结合靖宇县湿地现状及相关政策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项目和充分征求意见,编制《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并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9日

 

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二O二二年十二月



前言

湿地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补充地下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维持碳循环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起源之一,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同时,湿地也是水鸟栖息地,在保持生物多样性及碳固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分别提出“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湿地保护工作目标。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一系列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体现出当前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退围还滩还海成果。

靖宇县隶属于吉林省白山市,现共有湿地面积4846hm2。依据有关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及国家生态保护总体思路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吉林省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结合靖宇县湿地现状及相关政策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项目和充分征求意见,编制《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1.1自然地理概况

1.1.1地理位置

靖宇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西侧,松花江上游。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6°30'~127°16'、北纬42°06'~42°48'之间。东邻抚松,南接江源,西靠辉南、柳河,北与桦甸接壤。东西宽34.52公里,南北长89.64公里,行政区域面积为3094.4平方公里

1.1.2水系地形地貌

靖宇县东靠松花江,西、南、北三面均被长白山系龙岗山脉所环抱,形成西、南、北高东低的地势特点。主要水域河流为一江、三河、二龙湾,即松花江为本县与抚松的天然县界;头道花园河、珠子河、那尔轰河是本县主要三大河流,支流30多条,似扇形注入东面的松花江;龙泉龙湾、四海龙湾为火山口湖,是天然水库。境内山岭起伏,纵横交错,平均海拔775m,县城海拔高度549.2m,最高山峰老秃顶子海拔1312m,最低处东北部批洲口子,海拔270m。

1.1.3土壤

土壤是气候、地貌、植被以及成土母质等成土因子和人类活动共同影响下形成的。靖宇县土壤的成土过程主要是腐殖质积累和淋溶过程,从而形成了遍布于全县的淋溶土壤。由于地势高峻,全县山地土壤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特点。据土壤普查资料,全县土壤类型共有七大类:即水稻土、草甸土、白浆土、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苔原土和沼泽土。

其主要理化性质见下表。

 

表3.1土壤理化性状表

 

 

 

 

层次

深度

PH

有机质

全氮

全磷

速效氮

速效磷

速效钾

cm

 

%

%

%

ppm

ppm

ppm

A1

0-14

6.6

4.54

0.25

0.18

50

40

153

A2

14-50

6.0

3.52

0.18

0.1

35

29

145

1.1.4气候

靖宇县在全国综合自然区划中被划为东亚季风气候区,东北东部山地寒温带湿润气候区。本境处在东亚季风气候区和东北部山地寒温带湿润气候区,形成冷凉湿润、雨量充沛、无霜期短、光照适中的气候特点。四季气候特点是:大陆性明显,四季分明,春季温度变化而剧烈,冷暖干湿无常,多偏西大风;夏季短暂,温凉而潮湿,多局地暴雨;秋季凉爽,多晴朗天气,受寒潮威胁严重;冬季漫长而寒冷。靖宇县各季按天文法划分:春季为3~5月,夏季为6~8月,秋季为9~11月,冬季为12~(下年)2月。靖宇县各季按平均气温划分:低于10为冬季,高于22为夏季,介于10~22之间为春秋季。冬季为9月21~5月15日(下年),春季为5月15~7月15日,夏季为7月15~8月1日,秋季为8月1~9月21日

3.1.4水文与水文地质

年平均降水量767.3mm,年相对湿度72%,年均蒸发量1107.1mm,最大积雪深度33cm,最大冻土深度1.18m。

靖宇县水资源丰富,主要水域河流为一江、三河、二龙湾,即松花江为本县与抚松的天然县界;头道花园河、珠子河、那尔轰河是本县主要三大河流,支流30多条,似扇形注入东面的松花江;龙泉龙湾、四海龙湾为火山口湖,是天然水库。

靖宇县水域面积7600公顷,水能理论蕴藏量15万千瓦,可开发利用量6.7万千瓦,现已建成8座小水电站,装机容量1.52万千瓦,靖宇已跨入国家初级电气化县行列

3.1.5工程地质

长白熔岩台地和靖宇熔岩台地覆盖境内大部分地区,龙岗山脉和老岭山脉斜贯全境。龙岗山脉海拔800-1200米,相对高度在500-700米之间;老岭山脉山体高大,海拔1000-1300米,相对高度500-800米之间

1.1.5动植物资源

(一)植物资源

靖宇县植物资源包括蒙古植物区系、东北植物区系、兴安植物区系、华北植物区系4个植物区系植物分布,有高等植物90多种,分属禾本科、豆科、菊科、蔷薇科、鸢尾科、蓼科等27个科。其中禾本科主要为羊草、野古草,豆科主要为五脉山黧豆、华黄芪等。同时草地有大量野生中草药植物存在,主要有防风、知母、黄芩等。地带性植被有草甸草原,羊草、杂类草群系。主要植被类型有:羊草-野古草群丛,羊草、箭头唐松草群丛,羊草、五脉山黧豆群丛,羊草-鸡儿肠(全叶马兰)群丛和羊草-拂子茅群丛。

(二)动物资源

 

靖宇县境内有哺乳动物18种,隶属于5目,11科。兽类多为穴居性小型食肉兽和啮齿类,如狼、狐狸、貉子、东北兔、黄鼬、艾鼬、香鼬、黑线仓鼠、褐家鼠、小家鼠和麝鼠等。还可以见到普通刺猬、小麝鼩、五趾跳鼠、巢鼠等。

鸟类资源比较丰富,区系组成成分复杂,共有鸟类14目29科94种,鸟类中草原鸟类占相当大比例。草原鸟类有蒙古百灵、小沙百灵、云雀、角百灵等。农田及居民点常见的鸟类主要有树麻雀、家燕、金腰燕、灰鹡鸰、白鹡鸰、乌鸦、灰椋鸟等。除上述常见种类外,还有乌鸦、喜鹊、戴胜等种类。猛禽类比较常见的种类有白尾鹞、白头鹞、红脚隼、长耳鸮等。

两栖爬行类黑斑蛙、吉林林蛙、大蟾蜍、草蜥(马蛇子)等。

鱼类泥鳅、鲤鱼、鲫鱼、鲢鱼、鲶鱼、鲈塘鳢(老头鱼)、餐鲦鱼(白漂子)、狗鱼等。

1.2土地与自然资源概况

1.2.1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国土“三调”数据统计,靖宇县施业区面积71144.88hm2,各类土地面积:林地40730.27hm2,草地160.26hm2,湿地719.23hm2,耕地21731.36hm2,种植园用地2430.93hm2,商业服务业用地68.09hm2,工矿用地637.90hm2,住宅用地1732.97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5.31hm2,特殊用地33.60hm2,交通运输用地1425.56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04.16hm2,其他土地105.24hm2

1.2.2湿地资源.

根据“国土三调”数据,靖宇县行政区内湿地 266 块、总面积4846.35hm2 ,灌丛沼泽 61 块、森林沼泽 78 块、沼泽草地 12块、沼泽地 1 块、内陆滩涂 114 块。

权属为靖宇县所有共156 块、面积 1871.67hm2 ,其中内陆滩涂 102块、面积 440.78hm2 (权属归水利局)

1.2.1行政区划及人口

项目建设区域靖宇县是吉林省东部白山市境内,辖 8 个社区、1个省级生态经济开发区和 8 个乡镇、111 个行政村。

截止到 2020 年末,靖宇县共有人口(户籍人口)13.6 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 5.6 万人,非农业人口 8 万人,共有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白族、水族、苗族、藏族、侗族等 10 个少数民族。

1.2.2经济发展概况

靖宇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近年来,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完善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特色鲜明、富有韧性的现代产业体系加速形成。一是工业提质增效:坚持项目引领,累计实施 500 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 286 个,5000 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 64 个,完成投资 96.8 亿元。二是农业稳步发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粮食产量连年稳定在 1.6 亿斤以上。三是服务业持续壮大:编制完成《靖宇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0~2025 年)》《靖宇县精品旅游线路规划》,全国青少年长白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长白山道地药材交易中心等亿元以上项目扎实推进。2017 年,我县获得“全国人文生态旅游基地”荣誉称号,杨靖宇将军殉国地被国务院收录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花园村、东沟村、青山村成功入选“吉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初选名单”。2021 年,靖宇县成功申报“吉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全口径旅游业总收入预计实现 2.94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9.6%。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预计分别达到 74亿元、63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37%和 80%。近年来,靖宇县持续推动转型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 14.9:23.1:62 优化调整为 9:27:64,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发展动能日渐多元,厚积薄发、跨越赶超已经成为靖宇的发展趋势。

2021 年末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7.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3.1%,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26026 元和 13627 元,是 2016 年的1.3 倍和 1.66 倍,年均增长 5.4%和 10.7%。

1.2.2交通情况及公用设施情况

随着靖宇县委、县政府多年的努力,靖宇县已完成了村村通,完成了靖白公路建设、营抚公路建设、鹤大高速公路建设、宇辉铁路建设以及营松高速公路建设,交通网络发达,本项目靠前营房、防火营房等均建于靖宇县内,交通十分便捷。

在通讯通信方面,靖宇县有四大通信服务企业分别为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和网通公司,网络覆盖全县各处,并无死角,靖宇县提供宽带上网、移动通信、有线通信等服务,有线电视也已覆盖全县,通信通讯业十分发达。

1.3湿地概况

1.3.1湿地类型

根据靖宇县最新湿地名录数据统计,靖宇县现有沼泽草地、沼泽地、森林沼泽、内陆滩涂4种湿地类型,湿地总面积4846.29hm2,其中灌丛沼泽369.74hm2,占湿地总面积的7.63%;内陆滩涂466.2hm2,占湿地总面积的9.62%;森林沼泽3952.9hm2,占湿地总面积的81.57%;沼泽草地57.17hm2,占湿地总面积的1.18% ,沼泽地0.28hm2

1.3.2湿地资源分布

靖宇县湿地分布较广,在所辖的7镇1乡中,有7镇1乡共11个乡镇有湿地资源分布。靖宇县各乡镇湿地面积分布不均,湿地面积占比最大的为三道湖镇,面积为3058.81hm2;濛江乡次之,面积为1035.55hm2,两乡面积之和占靖宇县湿地总面积的84.5%。(详见表1-2以及附图3),湿地权属涉及27个管理单位(详见表1-3)。

表1-2靖宇县域各乡镇湿地资源面积分布情况表单位:hm2

乡镇

内陆

滩涂

沼泽

草地

沼泽地

灌丛沼泽

森林沼泽

合计

占比

(%)

1

景山镇

23

 

 

 

 

23

0.47

2

龙泉镇

3.81

24.59

0.28

37.84

0.71

67.23

1.39

3

赤松镇

69.59

 

 

 

26.82

96.41

1.99

4

那尔轰镇

131.6

 

 

 

 

131.6

2.72

5

靖宇镇

3.9

 

 

 

202.76

206.66

4.26

6

花园口镇

226.48

 

 

0.55

 

227.03

4.68

7

濛江乡

1.39

19.27

 

159.18

855.71

1035.55

21.37

8

三道湖镇

6.43

13.31

 

172.17

2866.9

3058.81

63.12

9

总计

466.2

57.17

0.28

369.74

3952.9

4846.29

100

 

 

表1-3靖宇县域各权属单位湿地资源面积分布情况表单位:hm2

权属

单位

内陆

滩涂

沼泽

草地

灌丛沼泽

森林沼泽

沼泽地

总计

1

巴里村

4.37

 

 

 

 

4.37

2

保安村

0.63

 

 

 

 

0.63

3

赤柏村

4.41

 

 

 

 

4.41

4

大北山村

0.58

0.06

37.82

0.71

 

39.17

5

东沟村

 

 

2.18

144.1

 

146.28

6

东兴村

 

 

4.77

1.96

 

6.73

7

红石林业局

2.98

 

 

 

 

2.98

8

后双山子村

 

0.92

36.67

1.74

 

39.33

9

江沿村

1.19

 

0.55

 

 

1.74

10

靖宇村

0.04

 

 

 

 

0.04

11

靖宇县水利局

423.56

 

 

 

 

423.56

12

靖宇县争议区

2.97

 

4.8

2.13

 

9.9

13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26.35

109.56

141.63

 

277.54

14

那尔轰村

3.72

 

 

 

 

3.72

15

南天门村

 

 

0.22

 

 

0.22

16

仁义村

0.15

 

 

 

 

0.15

17

三岔子林业局

 

28.38

171.28

2746.29

0.28

2946.23

18

三合村

 

 

 

0.07

 

0.07

19

三角村

0.19

 

 

 

 

0.19

20

沙河村

0.26

 

 

 

 

0.26

21

胜利村

1.3

 

 

 

 

1.3

22

松江村

8.64

 

 

 

 

8.64

23

太平村

 

0.14

 

12.65

 

12.79

24

天合兴村

0.2

 

 

 

 

0.2

25

湾沟林业局

10.43

 

 

 

 

10.43

26

小营子村

0.15

 

 

 

 

0.15

27

新华村

0.05

 

 

 

 

0.05

28

燕平村

0.08

1.32

 

 

 

1.4

29

义胜村

 

 

1.67

 

 

1.67

30

镇郊村

0.3

 

 

 

 

0.3

31

支边村

 

 

0.22

901.62

 

901.84

合计

466.2

57.17

369.74

3952.9

0.28

4846.29

 

1.4湿地保护成效

(一)初步建立湿地保护管理责任体系

初步建立县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湿地管理工作,科学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具体到湿地地块,明确乡镇、林场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职责。

(二)初步建立湿地管护联动机制

县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湿地管护联动机制,以湿地名录为基础,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管护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把湿地斑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屯,加大湿地管理和保护力度。

(三)初步奠定湿地保护、监测工作基础

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为保护湿地资源奠定了基础,通过宣传、引导,积极倡导村屯巡护员进行保护区内全面监督和检查;增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湿地的保护取得成效。

1.5机遇与挑战

1.5.1发展的机遇

(一)国家有方向

党的十八大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明确指出“要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各级政府都将湿地保护作为生态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县级湿地保护规划和实施拥有强有力的宏观保障。

(二)法律有保障

2022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该法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在森林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基础上,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的立法空白,解决了湿地概念不清、管理无法落实到位的问题,湿地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

(三)政策有支撑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多年来,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持续支持湿地保护恢复。一是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支持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促进改善湿地生态状况,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二是支持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实施退耕还湿,扩大湿地面积,改善耕地周边生态状况。三是对候鸟迁飞路线上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调动各方面保护湿地的积极性,维护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四)工作有成效

多年来,靖宇县高度重视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并落实《吉林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把湿地管护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城市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相关规划中,提升了城市湿地建设管理水平,为湿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先后实施了靖宇县秋沙鸭保护、监测项目,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示范项目,针对中华秋沙鸭生活区域实施保护,对森林湿地予以保护与恢复。

1.5.2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飞速发展,湿地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全县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湿地面积减少、功能有所减退、受威胁压力持续增大、保护空缺较多、湿地碎片化严重等问题。此外,从管理角度看,管理体制、机制仍需理顺,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科技支撑薄弱,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尚有待提高。

一是湿地管护能力不足,执法难度大。靖宇县湿地自然保护区战线长,湿地多与森林、耕地等交错,机构改革后靖宇县自然资源局行使湿地保护与管理行政职能,但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缺少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缺少管理及保护资金,导致湿地管护压力骤增,不能有效开展巡护任务,且机构改革后林草部门没有了综合执法机构,针对破坏湿地行为无法有效阻止及惩处。

二是湿地保护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湿地保护工作具有超前性、渐进性的特征。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对湿地保护已引起高度重视,但对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投入仍然不足,且项目分散,在湿地调查、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污水治理、湿地监测、湿地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缺乏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科技支撑较弱。全县的湿地监测网络尚未建立,信息不对称,缺乏统一的协调监测机制,对湿地生态、生物多样性的系统调查、动态监测与分析研究不足,导致在制定湿地保护和合理决策时缺乏科学依据。对湿地保护的基础性研究长期以来处于滞后状态,特别是对湿地的结构、功能、演替规律、效益评价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湿地的开发利用也缺乏评价机制。同时,靖宇县现有的湿地保护、管理技术手段也比较落后,缺乏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

四是管理体制不理顺。湿地管理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工作,需由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才能完成。目前,由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湿地保护的综合管理与组织协调职责,但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且涉及湿地的相关部门有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众多部门,跨系统管理情形,导致湿地管护难度极大,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第二章  总体思路

2.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湿地全面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坚持全面实施《湿地保护法》,坚持湿地红线与湿地名录保护分级两条管理主线,坚持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以及生物多样性建设、湿地涵养水源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加强湿地管理协调体系湿地科研与技术支撑体系、湿地调查与监测体系、湿地信息网络体系、湿地宣传与培训体系五个体系的建设,保护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安全、建设秀美靖宇提供重要保障。

2.2编制依据

2.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2.2.2部门规章、规划和文件

1.《吉林省湿地保扩条例》;

2.《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3.《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4.《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

5.《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6.《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7.《吉林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1—2035)》;

8.《吉林省自然保护地建设“十四五”规划》。

2.3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原则

保护优先是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就是要从源头上加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避免湿地资源遭到破坏。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主导思想,对湿地进行全面保护,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科学修复退化湿地生态系统,对退化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实施生态恢复,科学推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建设,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二)系统治理,统筹科学施策原则

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水源涵养、水质净化、固碳增汇、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生态有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健全湿地保护政策和科技支撑机制,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协同发展、推动合作共赢。

全面履行《湿地公约》,健全国际合作体系,广泛宣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理念,引进国外湿地保护先进经验和技术,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四)严格管理,科学修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湿地类型、分布、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与共享机制;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国家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占用湿地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经过法定流程申报或审批;非法占用或破坏湿地的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湿地修复工作,恢复湿地面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在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中,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禀赋条件和承载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水,维持湿地功能;对具备恢复条件的原有湿地、退化湿地、盐碱化湿地等,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应当按照湿地保护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禁止违法占用耕地等建设人工湿地。修复重要湿地应当编制湿地修复方案。

(五)生态为民,科学利用原则

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探索全民共享机制,推动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在明确湿地合理利用的前提下,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多种利用活动,鼓励有关单位优先安排当地居民参与湿地生态管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定向扶贫、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建等方式,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相协调。

2.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2022年8月18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吉林省湿地名录》内纳入靖宇县的湿地区域,总面积为4846.29hm2

2.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共5年。

2.6目标和任务

到2025年,靖宇县湿地保有量维持在4846.29公顷,保护与恢复重要湿地 处,晋升国家重要湿地 处,晋升省级重要湿地 处,新增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 处,湿地保护率达到  %。“十四五”规划期间,通过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保护体系及保障支撑体系建设,科学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切实保障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基本运行。全面提升全县湿地保护管理能力,使得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加,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其造福当代、惠及子孙。(保护区总面积6584公顷,其中属于靖宇县湿地面积715公顷)

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


第三章

3.1布局原则

靖宇县湿地保护规划的目标是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重点,正确处理重点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有序和有效地实施所规划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使规划内容和建设项目能够按规划目标得以实现。考虑全区湿地的主要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确定主攻方向,采取不同的保护和修复措施,做到因地制宜、按需保护、分步实施、有序开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发挥各湿地生态功能,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和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3.2布局区划

3.2.1靖宇县湿地现状分析

全县总面积3094平方公里湿地总面积4846.29hm2,占全县总面积的1.6%,包括沼泽草地、沼泽地、森林沼泽、内陆滩涂4种主要湿地类型,其中其中灌丛沼泽369.74hm2,占湿地总面积的7.63%;内陆滩涂466.2hm2,占湿地总面积的9.62%;森林沼泽3952.9hm2,占湿地总面积的81.57%;沼泽草地57.17hm2,占湿地总面积的1.18% ,沼泽地0.28hm2在全县7镇1乡3场111个村屯中,均有有湿地分布(详见图3-1)。其中湿地面积最大的为三道湖镇,遭受湿地面积3058.81hm2,占湿地总面积的63.12%;濛江乡次之,现有湿地湿地面积1035.55hm2,占湿地总面积的21.37%。

3.2.2布局区划

根据靖宇县湿地类型、湿地资源分布情况以、管理现状以及地域连续性,将靖宇县湿地保护区域划分为森林沼泽保护区、内陆滩涂保护区和灌丛沼泽保护区。其中:森林沼泽保护区位于靖宇县南部及东部的三道湖镇和靖宇县濛江乡,保护湿地总面积3722.61hm2,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76.8%;内陆滩涂保护区位于靖宇县北部及东部那尔轰镇、赤松镇及花园口镇,保护湿地总面积427.67hm2,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8.8%;灌丛沼泽保护区位于濛江乡及三道湖镇西部,保护湿地总面积331.35 hm2,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6.8%。

表3-2靖宇县湿地保护空间区划表单位hm2

湿地

类型

湿地

面积

占比

(%)

空间

位置

包含乡镇

(场)

说明

森林沼泽

3722.61

76.8

靖宇县东部及北部

三道湖镇、濛江乡

 

内陆滩涂

427.67

8.8

靖宇县北部及东部

那尔轰镇、赤松镇及花园口镇

 

灌丛沼泽

331.35

6.8

靖宇县江部及西北部

三道湖镇、濛江乡

 

其他(暂不保护)

364.66

7.6

 

 

过于零散,无法保护

总计

4846.29

 

 

11个乡镇(场)

 

 

 

图3-2靖宇县湿地区划面积占比图

3.2.3湿地现状及特点

(一)森林沼泽现状及特点

靖宇县森林沼泽主要分布在靖宇县三道湖镇及濛江乡,总面积3722.61公顷,占靖宇县湿地总面积的76.8%,是靖宇县森林沼泽最集中的区域。其中:位于靖宇国家级三湖保护功能区面积628.2公顷,位于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2公顷。该区湿地具有极高的水源涵养功能,对靖宇县矿泉水资源的保护以及森林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表3-3     靖宇县森林沼泽保护区域面积及占比表

单位hm2

序号

湿地类型

乡镇

面积

位于保护区面积

占靖宇县湿地总面积比例%

合计

国家级三湖保护区

国家自然保护区

合计

 

 

3722.61

640.2

628.2

12

76.82

1

森林沼泽

三道湖镇

2866.9

640.2

628.2

12

59.16

2

森林沼泽

濛江乡

855.71

 

 

 

17.66

 

 

(二)内陆滩涂现状及特点

靖宇县内陆滩涂主要位于在靖宇县那尔轰镇、赤松镇及花园口镇,总面积427.67公顷,均分布在所在乡镇主要江河两岸,其中:那尔轰镇主要分布在那尔轰河两岸,赤松镇及花园 口镇主要分布在松花江两岸,为江河涨落冲刷形成。

表3-4     靖宇县内陆滩涂保护区域面积及占比表

                                                                                                                                      单位:公顷

序号

湿地类型

乡镇

面积

位于保护区面积

占靖宇县湿地总面积比例%

合计

三湖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合计

 

 

427.67

0

0

0

8.82

1

内陆滩涂

那尔轰镇

131.6

 

 

 

2.71

2

内陆滩涂

赤松镇

69.59

 

 

 

1.44

3

内陆滩涂

花园口镇

226.48

 

 

 

4.67

 

 

(二)灌丛沼泽现状及特点

靖宇县灌丛沼泽主要位于在靖宇县三道湖镇和濛江乡,总面积331.35公顷。该类型沼泽分布零散,碎片化严重,且大多与森林沼泽相交叉,两类沼泽界线模糊。

 

表3-5     靖宇县灌丛沼泽保护区域面积及占比表

                                                                                                                       单位:公顷

 

序号

湿地类型

乡镇

面积

位于保护区面积

占靖宇县湿地总面积比例%

合计

三湖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合计

 

 

331.35

0

0

0

6.83

1

灌丛沼泽

三道湖镇

172.17

 

 

 

3.55

2

灌丛沼泽

濛江乡

159.18

 

 

 

3.28

 

(二)发展方向

以加强森林沼泽、灌丛沼泽保护为中心,通过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建设和湿地保护措施,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整体性为重点,对湿地与森林生态系统的统一规划、协同治理,恢复和扩大湿地面积及周边植被覆盖度,维持湿地生态功能。

(三)工作重点

一是通过靖宇县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建设,解决森林湿地和灌丛沼泽碎片化严重问题;

二是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保护现有湿地资源免遭人为破坏并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三是加强对湿地保护和监测软、硬件建设,通过组建湿地保护功能部门、建设湿地保护监测、保护系统,强化湿地巡护和针对湿地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靖宇县湿地资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按照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确定湿地保护重点任务,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靖宇县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湿地监测体系建设、湿地修复与生态功能保护、湿地可持续利用。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全面遏制靖宇县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恢复和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保护监测管理能力、科技体系支撑能力,促进湿地生态文化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和湿地资源合理、永续利用。

3.1湿地保护体系建设

3.1.1建立县湿地总量控制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以上规定建立靖宇县湿地保护“十四五”湿地保护总量控制制度,保证本规划期湿地总面积不小于3722.61hm2,湿地保护率不低于76.82%,并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3.1.2健全完善靖宇县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为外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靖宇县湿地保护现状是,全县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分别为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除此之外的其他湿地的湿地保护等级列入湿地名录中一般湿地。

3.1.3建立湿地保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建立县长总体负责,协调管理各有关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共同完成靖宇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靖宇县行政区域内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保护规划的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建议县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会同县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实行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3.1.4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专门机构

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配置专职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湿地保护管理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在湿地保护区设置管理站,配置专门人员使用专门经费,开展日常管理、动态监测评估和生态预警等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省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湿地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保护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与效益,保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达到优化湿地管理的目的。

3.1.5湿地保护基础设施设备

办公设备、巡护设施设备、防火设施设备更新及完善,监测设施设备、简易实验室、便携仪器设备、科研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等建设、更新和完善。在自然保护区设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做到防火物资储备到位。

3.1.6法制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落实湿地保护区的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等相关法律责任,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出的明确任务目标,即“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在保证全县湿地面积不减少的同时,增加湿地恢复面积和保护率。针对湿地保护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地方湿地保护法规及政策要求。

(1)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对湿地生态补偿的对象、标准、方式方法等进行综合研究,探索利用补偿经费开展保护与恢复湿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实现长效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环境、生态价值和功能。例如,因鸟类等野生动物觅食、踩踏、栖息造成农作物受损或减产;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根据湿地保护管理需要,在项目实施主体指导下采取绿色生产方式导致其生产经营承包费增加;因湿地保护需要而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产生的费用等方面补偿。

(2)湿地开发利用监督制度

实施湿地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监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制度,使开发项目对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3)湿地保护成效奖惩制度

靖宇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4)湿地用途监管机制

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立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用、破坏湿地资源等行为。

3.1.7湿地保护宣传体系建设

(一)科普宣教团队建设

宣传和贯彻执行湿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建专业队伍,进行宣传和贯彻执行湿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方法。广泛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宣传教育,除了针对城市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外,与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直接存在利益关系的大量农村人口,更需要获得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的知识,更需要掌握湿地合理利用的技能,因此,要将宣传教育的目标群体逐步从城市转向农村,把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知识传授到每家每户。

(二)增强宣教能力

加强科普技术人员培训,增强靖宇县湿地宣教能力,示范并带动周边湿地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湿地保护管理人员、湿地开发利用者、当地社区人员、青少年及行政和执法人员的湿地保护意识教育,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与人类的关系,增强相关人群湿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新媒体手段,面向公众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发展自媒体的在当今信息传递上的优势,创建一个具有地区影响力的湿地保护公众号,发布各种湿地相关信息和有关湿地的活动信息,让人们随时随地动动手指便可以获取到相关信息。

(三)组织宣教活动

每年以“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吉林省湿地日”等活动为契机,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湿地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湿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与周边相关高校在自然保护区建立湿地实习基地,真正起到宣传生态知识,倡导爱护自然、保护湿地绿色发展的作用。丰富科普宣教活动,利用不同的方式开展宣传。例如文明城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延伸至社区、乡镇村屯及中小学校等,做好湿地日、环境日等节庆活动的宣传工作,为湿地保护和生态旅游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四)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

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扩大靖宇县湿地保护志愿者服务队,持续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湿地保护志愿服务队队员到学校、社区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常识,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到湿地保护区参与观鸟活动等,扩大宣传湿地生态保护意识和宣传范围。组织服务队积极参与湿地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活动期间的教育宣传工作,制作标语和宣教手册。

3.1.8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湿地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优先开展湿地的健康与安全评价及湿地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湿地生态与环境功能的定量分析,重点是湿地的减灾效益、环境调节功能及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和直接产品价值;石油污染湿地生态系统恢复的关键生态过程与技术;不同类型湿地的合理利用模式与技术研究等。

 

3.2湿地监测体系建设

3.2.1监测主要对象

湿地资源普查、生物资源调查、湿地水质监测、湿地环境质量监测等。湿地资源调查内容(生态系统结构监测):湿地边界、湿地面积、水体、土壤、植物、动物、地形地貌、景观格局、栖息地类型。调查频度、范围、湿地生态过程监测内容:物候、迁徙、繁殖、扩散、传媒、捕食、竞争、寄生、碳循环、营养循环、初级生产力。确定调查频度及范围。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调查内容(生态系统功能监测):供给功能如食物和淡水;调节功能如洪灾和旱灾;支持功能如生物多样性;文化功能如精神美学价值等

3.2.2监测信息化建设

依托全省及大庆市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和提高靖宇县监测数据信息化水平。利用互联网+实时监控+云端访问技术,通过远程监控,提高监测能力,同时利用软件平台记录、储存、分析监测数据,形成湿地生态数据库。

3.2.3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

配备专业防疫技术人员,配置监测设备、设施,建立湿地保护评估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科考、教学等活动的管理,加强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引进的审批管理和隔离试种监管,严格执行检疫制度,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根据主要有害生物的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结合保护站、点的建设,建立起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利用化学信息、遥感信息等先进技术开展湿地有害生物灾害监测。

4.2.4监测站点

根据湿地的重要性和面积,布设监测样点,定期监测水质、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环境。

3.3湿地修复与生态功能保护

针对湿地功能退化问题,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功能保护是靖宇县湿地保护的首要任务。针对湿地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珍稀濒危物种繁殖栖息地等重要湿地开展湿地恢复工程。通过湿地水污染处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措施提高湿地质量,改善湿地水鸟生境,增加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空间。

3.3.1湿地保护与修复内容

所谓湿地修复,是指通过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再现干扰前的结构和功能,以及相关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即通过人类辅助把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成健康的生态系统。生态恢复的目标一般包括4个方面:景观的恢复、生态环境的恢复、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恢复、以及生物种群的恢复。湿地的生态恢复主要侧重于适宜的水量与水质的恢复、特殊生境与景观的再造、沼泽植物的再引入与植被恢复、物种多样性的增加、入侵物种的控制等。按照群落与生态系统次生演替理论,退化生态系统在消除生态胁迫和足够的时间条件下都有恢复到原来状态的能力,但实际上,很多生态恢复工程都加以人工干预,其目的是为了创造有利于生态系统恢复的生态条件以加快生态恢复的进程。湿地保护与修复可以从湿地结构上,分为基底修复、水文条件修复和植被修复。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受污染严重的湿地,针对受污染的湿地,应排查好恢复区域污染主要原因,如污水污染、农药化肥污染等,再采取针对性恢复方案。

3.3.2湿地水污染防治对策

(1)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管理与治理力度

强化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动靖宇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实现达标运行。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园区提标改造,提升排放标准,确保出水达标后排放。针对区外企业,一方面加快推进区外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入区管控,统一管理,规避监管盲区;另一方面督促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加快建设处理设施。推进管网及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解决园区雨污管网混错接、雨污混流等问题,提高工业污水处理效率。按照查、测、溯、治的原则,进一步核查入河排污口现状,优化排污口布局,整治问题排污口,完善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规范化建设,推进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查并解决城镇污水分散式直排入河问题。此外,针对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差问题,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针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地区,新建污水厂时要考虑雨期影响,规划留有余量。同时,加大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力度。同时,加大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力度。争取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有效提升污水收集率。对现有管网进行排查,加强年久失修、跑冒滴漏和老化严重管网的维修维护、监测检测,解决区域管网破裂溢流问题。针对个别地方雨污混流现状,一方面,对干道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另一方面,配套建设污水调蓄池,缓解暴雨期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情况,解决汛期污水溢流问题。加快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进一步深度净化尾水,提升出水水质至地表水IV类标准。

(3)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能力

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农村改厕、管网建设相结合,采取氧化塘、小型治理设施、城镇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措施,提高农村的污水处理能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完善农村、农场地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通过配备垃圾收集车,将农村生活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中转站,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强化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在重点流域推进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种植污染管控。在沿江及规模化种植区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落实化肥、农药减量措施,提高肥料吸收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量。制定农田退水治理方案,结合灌区改造工程,加强水田退水的水质净化,利用氧化坑塘的植物吸收和净化作用减少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到2025年,逐步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3%和50%;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一方面,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督促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降低规模养殖污染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分散式养殖污染治理,针对各汇水控制区内分散式养殖畜禽粪便散排、处理措施不足等问题,开展养殖密集区集中粪便收集点建设,规范养殖废弃物贮存堆放。坚持以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推行种养结合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方法,推广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还田模式。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渔场退水水质监测,规范养殖退水排口设置,落实养殖退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4)强化湿地水环境、水污染防治的科研工作

因地制宜地开展靖宇县湿地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科研工作,通过环境基础研究、管理服务和实用技术创新,提高和解决靖宇县湿地污染治理中的技术和管理难题。

1)湿地环境基础研究。开展大庆市靖宇县社会经济发展与湿地水环境变化趋势研究,基于靖宇县湿地水环境容量的排放总量控制研究,研究靖宇县湿地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经济政策创新,如排污交易,生态补偿等。

2)湿地环境管理服务的科技创新。开展靖宇县湿地污染防治的环境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的研究。重点开展湿地功能区划、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控制标准等的研究,为依法行政提供技术保障;研究湿地环境质量预测预警技术方法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湿地生态系统环境污染现状的监测调查研究,为湿地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湿地水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研发。大力开发靖宇县建成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业废水的成套集成处理技术、设备和生态工程。

3.3.3湖泡生态修复

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湿地水源涵养空间。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湖泡环境整洁优美,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3.4湿地可持续利用

在对靖宇县自然湿地进行严格保护和有效恢复的基础上,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同时,适当开展一些可持续利用活动。选择典型地区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建立不同类型湿地开发和合理利用成功模式。湿地资源可否持续利用,在于能否坚持生态持续性、社会持续性和经济持续性的协调发展。生态持续性主要关注于生物—自然过程以及生态系统的永续生产和功能,它要求维护土地资源的质量,维护其生产能力,保护农业自然条件以及生物多样性,强调的是阈限内的合理开发。社会持续性强调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和较高层次的社会文化要求,持续不断地提供优质而充足的产品以满足社会的需求。经济持续性主要考虑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产量的持续性,另一个方面是农业经营的效益。生态持续性是基础,它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发展,如湿地退化是生态问题,但其后果必然会在社会经济上反映出来。要达到3个效益的统一,应坚持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3.4.1湿地自然教育基地

依托靖宇县湿地自然资源开展湿地自然教育,建立1个有一定影响力的湿地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内容包括湿地自然教育基地场所建设、教师队伍培养、线上线下课程内容设计、湿地研学、购置培训教育设备等。采取聘请专家、学者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定期对学生进行湿地科学、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讲解,通过观察湿地的景观、物种、生境和生态系统等,使学生充分了解湿地资源特征与保护手段,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地及其独特湿地景观、湿地文化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湿地宣教基础设施和设备。在科普宣教馆(宣教中心)和野外宣教点,完善访客中心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布展、标本陈列设施设备、电教设施设备、多媒体宣教屏、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材料制作等设施设备。加强维护和促进现有的湿地保护宣教场所的运行,定期维护宣教中心基础设施、游客中心基础设施、标本陈列设施设备、解说设备、电教设施设备,更新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材料等,打造一湿一教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格局。

3.4.2湿地生态旅游发展基地

肇州是一片英雄的土地,这里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血与火的淬炼和洗礼,红色革命历史遗迹存留较多,根植着深厚的红色记忆。对于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靖宇县始终坚持“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增强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文化”。

靖宇县成立工作专班,立足肇州地处哈大和松原“1小时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大广和哈肇高速贯通全境的交通优势,贯彻省委省政府“六个龙江”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五个新肇州”建设,围绕历史底蕴、红色基因和绿色生态“三大板块”,释放资源潜能,加快补齐旅游短板,在红色革命资源、农牧资源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上做文章,着力探索打造以“红色教育研学游”“乡村绿色生态游”为标志的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在此红色特色旅游的基础上,结合靖宇县湿地自然资源条件,开发红色湿地旅游项目,宗旨是让游客认识湿地、享受湿地的同时提高湿地生态环保意识。在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发不同类型湿地生态旅游线路,建立不同类型湿地特色旅游示范区,开展以湿地观光、休闲、自驾、骑行、徒步、观鸟、摄影和科学考察为主的旅游项目。

在湿地生态旅游景区的建设上,以红色旅游、湿地旅游、生态农业为支撑,优化湿地旅游产业布局,构建全域旅游空间体系,丰富旅游线路和产品供给,建设宾馆、特色餐饮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增强旅游业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旅游产业集聚发展,依托沼泽、牧场、草地等生态资源及生物资源,进行游览、体验、休闲、运动、度假及拓展活动等多种方式的游憩活动。大力推进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引导沿线居民发展农家乐、田园采摘、亲子游乐、民宿等业态,辐射带动周边旅游发展。以自然保护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坚持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适度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和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的造血功能和经济发展后劲。旅游者可以通过音像、图片、模型、声电设备等手段,向人们展示湿地生态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湿地类型、结构和功能,及保护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及措施。

第四章  效益分析

4.1生态效益分析

在生态效益方面,保护好天然湿地,实施退化湿地恢复工程,提高湿地质量,将发挥湿地蓄水、调洪减灾、防旱、补充地下水、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因为湿地有机质的不断积累,成为CO2的汇,具有减少温室效应的功能,也是湿地生态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湖沼湿地的污染治理,其效益更是巨大。湖沼污染治理对改善地表水质量,减缓对地下水的污染,促进旅游业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环境功能。

4.2社会效益分析

保护湿地,为全县人民提供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其社会效益更是不可估量的。

1)加速靖宇县信息交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湿地保护和利用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游客及企业家将纷至沓来,通过科考、探险、绘画、摄影、录像、宣传和投资等活动,加速了靖宇县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2)科研、科普教育的理想基地

靖宇县将以科普教育为重点建设。以其独特的民宿文化氛围、多样的湿地景观向公众展示出了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成为人们了解自然、认识生态、走向科学的大课堂和博物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增强了社区群众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意识,丰富并提升了湿地生态文化的内涵和层次。

(3)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通过六大工程的规划实施,将带动多种产业并行发展,将湿地周边农民纳入服务队伍,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对改善人民生活和为社会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了条件。

4.3经济效益分析

湿地的直接利用价值是湿地直接提供给人类的产品或提供给人类的服务价值。如芦苇、木材、药材、鱼类、泥炭、旅游、休闲、水运等。提供淡水资源和为人类提供科学研究以及教育宣传基地,也是湿地的直接服务价值。湿地的间接使用价值是湿地生态系统带来的生态和环境价值。湿地的非使用价值包括遗传价值、存在价值和选择价值。遗传价值是当代人把某种资源保留给子孙后代的价值;存在价值是湿地自然存在时表现出的价值;选择价值是指由于科学技术的不够发达,人们的不甚了解,使得湿地中的资源或效益存在而未能被利用的潜在价值,靖宇县目前湿地及其他生态旅游发展情况相对迟缓,尚处于起步阶段,利用靖宇县红色文化与草原、湿地生态资源相结合,发展靖宇县旅游业,会为肇州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效益

总之,湿地保护、恢复与合理利用等工程的实施,对靖宇县的建设与工农业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是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项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的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组织管理保障

建立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两组一中心”。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环保、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靖宇县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理顺湿地管理体制,协同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加强机构建设,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聘请湿地、生态、植物、动物、水利等领域专家组成靖宇县湿地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咨询专家组,负责湿地资源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相关问题的论证工作;强化县草原湿地中心建设,配备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5.2政策法制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是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健全湿地保护的执法机构,完善执法体系,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尤其重要的是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通过培养教育、执法培训、学习提高等方式,使执法人员具有强烈的湿地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熟练掌握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湿地保护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湿地保护的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强化湿地保护、建设以及合理利用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管理和重点湿地监督评审等规章制度。

5.3科技与人才支撑

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能力,支持对靖宇县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退化湿地恢复技术、湿地长效补水机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与途径、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等湿地保护基础性研究和实用技术研究,建立湿地调查遥感动态监测技术平台。开展湿地生态功能分区等专题科学研究,探讨各功能区湿地主要服务功能、生态问题和保护方向;积极总结、筛选和推广适用的湿地保护、开发、利用的科技成果和经验。鼓励科技管理人才来参与湿地保护建设工作,促进湿地保护科技进步与交流,吸引人才和项目。培养湿地职能部门内部的科研技术人才,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再教育关系,通过各种方式对工程实施单位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实施项目的能力。

5.4绩效管理保障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规划目标,县级政府组织开展绩效管理评价。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期内湿地资源保护恢复、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等任务落实、资金下达使用、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对项目取得的综合效益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估。规划期末,对本区域湿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5.5资金投入保障

采用“中央主导,地方为辅,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通过合作开展各种生态保护、科研和科普教育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投入、科研资金和公益资金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管理,并在政策上予以相应支持,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