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自然资源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 索 引 号: | 11220622MB17672382/2024-00823 |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公告;计划 |
| 发文机关: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9日 |
| 标 题: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 索 引 号: | 11220622MB17672382/2024-00823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公告;计划 |
| 发文机关: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9日 |
| 标 题: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省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测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查、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天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核算,拟订落实考核标准。拟订落实并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言热资深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证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业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国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划及有关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物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情况复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系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税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额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研究拟订县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五)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标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息处置。
(十八)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省级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省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该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能林保护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物执行林业和草原相关产业省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二)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本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三)指导会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收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五)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对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单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地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六)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七)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攻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政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辖区内县、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八)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九)完成基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会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里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三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公工。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验评估、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知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管、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挥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初期处置和火场信息的汇息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靖宇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内设12个机构,分别为靖宇县自然资源局、靖宇县森林资源稽查大队、靖宇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靖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靖宇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靖宇县国有林总场、靖宇县林业调查规划中心、靖宇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靖宇县矿产资源管理所、靖宇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靖宇县靖宇木材检查站、靖宇县土地管理总站。
下设5家预算单位,分别为靖宇县林业工作总站、靖宇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靖宇县森林资源稽查大队、靖宇县土地管理总站。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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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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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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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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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3年预算数 |
当年预算 |
上年结转 |
项 目 |
2023年预算数 |
当年预算 |
上年结转 |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705.85 |
2,705.85 |
0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5.67 |
305.67 |
0 |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2,705.85 |
2,705.85 |
0 |
二、卫生健康支出 |
92.05 |
92.05 |
0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 |
0 |
0 |
三、农林水支出 |
569.91 |
569.91 |
0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0 |
0 |
0 |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512.16 |
1,512.16 |
0 |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0 |
0 |
0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111.07 |
111.07 |
0 |
|
|
三、单位资金收入 |
0 |
0 |
0 |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15 |
115 |
0 |
|
|
事业收入 |
0 |
0 |
0 |
|
|
|
|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0 |
0 |
|
|
|
|
|
|
上级补助收入 |
0 |
0 |
0 |
|
|
|
|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0 |
0 |
|
|
|
|
|
|
其他收入 |
0 |
0 |
0 |
|
|
|
|
|
|
本年收入 合计 |
2,705.85 |
2,705.85 |
0 |
本年支出 合计 |
2,705.85 |
2,705.85 |
0 |
|
|
财政拨款结转 |
0 |
0 |
0 |
结转下年 支出 |
0 |
0 |
0 |
|
|
其他收入结转结余 |
0 |
0 |
0 |
|
|
|
|
|
|
收入总计 |
2,705.85 |
2,705.85 |
0 |
支出总计 |
2,705.85 |
2,705.85 |
0 |
|
收入总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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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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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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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单位) |
总计 |
当年预算 |
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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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一般公 共预算 |
政府性基 金预算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上级 补助 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 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 |
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
用事业基 金弥补收 支差额 |
||||||||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
2,705.85 |
2,705.85 |
2,705.8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
791.06 |
791.06 |
791.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靖宇县森林资源稽查大队 |
429.89 |
429.89 |
429.8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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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宇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
196.35 |
196.35 |
196.3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靖宇县林业工作总站 |
126.68 |
126.68 |
126.6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靖宇县土地管理总站 |
1,161.87 |
1,161.87 |
1,161.8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2,705.85 |
2,705.85 |
2,705.8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支出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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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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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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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经济分类科目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951.97 |
1,951.97 |
0 |
|
基本工资 |
827.94 |
827.94 |
0 |
|
津贴补贴 |
152.14 |
152.14 |
0 |
|
奖金 |
80.57 |
80.57 |
0 |
|
绩效工资 |
366.28 |
366.28 |
0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22.14 |
222.14 |
0 |
|
职业年金缴费 |
83.53 |
83.53 |
0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8.85 |
88.85 |
0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80 |
11.80 |
0 |
|
住房公积金 |
111.07 |
111.07 |
0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65 |
7.65 |
0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0.53 |
0 |
160.53 |
|
办公费 |
20.75 |
0 |
20.75 |
|
印刷费 |
1.50 |
0 |
1.50 |
|
咨询费 |
5.50 |
0 |
5.50 |
|
水费 |
1.25 |
0 |
1.25 |
|
电费 |
3.50 |
0 |
3.50 |
|
邮电费 |
6.50 |
0 |
6.50 |
|
取暖费 |
32.29 |
0 |
32.29 |
|
差旅费 |
32.95 |
0 |
32.95 |
|
维修(护)费 |
3.50 |
0 |
3.50 |
|
培训费 |
2.80 |
0 |
2.80 |
|
公务接待费 |
1.50 |
0 |
1.50 |
|
劳务费 |
8.25 |
0 |
8.25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00 |
0 |
26.00 |
|
其他交通费用 |
14.24 |
0 |
14.24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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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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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3年预算数 |
当年预算 |
上年结转 |
|
合 计 |
27.5 |
27.5 |
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1.5 |
1.5 |
0 |
|
3、公务用车费 |
26 |
26 |
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 |
26 |
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
说明: 1、“2023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5个预算单位。 2、“2023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128人,其中:在职人员124人,离退休人员4人。 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的通知》(吉财办〔2,022〕900号)及《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22〕1,120号)要求,2022年下达预算单位未支出在财政预算结转部分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中“上年结转”额度在2023年预算执行中由省财政统一收回,不再形成“三公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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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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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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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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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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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计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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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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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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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计 |
|
|
|
|
项目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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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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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 单位 |
合计 |
本年财政拨款 |
财政拨款结转 |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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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 基金 预算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
一般 公共 预算 |
政府性 基金 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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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业务支出 |
|
|
|
593.36 |
593.36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卫片执法项目 |
|
|
10.00 |
1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卫片执法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
10.00 |
1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
|
10.00 |
1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地质灾害防治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
10.00 |
1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扑火队费用 |
|
|
75.00 |
75.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扑火队工资 |
靖宇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
50.00 |
5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扑火队费用 |
靖宇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
25.00 |
25.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及服务费 |
|
|
66.36 |
66.36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及管理费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
66.36 |
66.36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林场员额经费 |
|
|
400.00 |
4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靖宇县国有林场员额经费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
400.00 |
4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环境治理及场地平整 |
|
|
2.00 |
2.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山水公司工资经费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
2.00 |
2.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防火经费项目 |
|
|
30.00 |
3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防火经费 |
靖宇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
30.00 |
3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593.36 |
593.36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
( 2,023 年度) |
|||||
|
预算部门(单位)名称 |
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
||||
|
年度 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
任务1 |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 |
||||
|
任务2 |
获取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专题分析自然生态状况、建设用地等,调查评鉴耕地质量等别 |
||||
|
任务3 |
对县域内征地补偿国的土地进行收购储备 |
||||
|
任务4 |
审查集体个体、林业采伐设计,负债采伐后的造林质量及检查核发合格证 |
||||
|
任务5 |
对符合农用地转用的土地整理上报省厅进行征转 |
||||
|
任务6 |
对符合《划拨目录》的用地进行划拨供地 |
||||
|
年度 绩效 目标 |
目标1: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001%以下; 目标2:通过对林区护林员业务培训,使护林员掌握技能,更好地保护林区安全; 目标3:获取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专题分析自然生态状况、建设用地等,调查评鉴耕地质量等别; 目标4:通过宣传《森林法》等相关政策,达到全县机关单位、事业团体、人民群众等知法、懂法并守法。 |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购买扑火服 |
>=100套 |
||
|
指标2:防火宣传旗 |
>=500面 |
||||
|
指标3:扑火机具、设备 |
>=15套 |
||||
|
指标4:燃油、设备维修维护 |
>=12次 |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度 |
>=95%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年限 |
1年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防火宣传旗成本 |
10元/面 |
|||
|
指标2:扑火服 |
300元/套 |
||||
|
指标3:扑火机具、设备成本 |
3,000元/套 |
||||
|
指标4:燃油、车辆维修维护 |
10,000元/次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我县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风险 |
降低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01%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工作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县域内百姓满意度 |
>=93%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工作经费可以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保护本县安全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地灾巡查报告 |
≧1份 |
|
|
购买地灾警示牌 |
≧3个 |
|||
|
报销检测人员补助 |
≧5人 |
|||
|
质量指标 |
地质灾害防治合格率 |
≧98% |
||
|
成本指标 |
地质灾害防治成本 |
10万元 |
||
|
时效指标 |
该项目资金使用年限 |
1年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治地质灾害效果 |
明显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地质灾害对环境的破坏 |
降低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地质灾害防治持续发挥作用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县域内居民满意度 |
≧92%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防火经费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加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火宣传旗 |
≦10,000面 |
|
|
扑火机具、设备 |
≦20套 |
|||
|
燃油、设备维修维护 |
≦8次 |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度 |
≦100% |
||
|
成本指标 |
扑火服 |
≦60,000元 |
||
|
防火宣传 成本 |
≦100,000元 |
|||
|
扑火机具、设备成本 |
≦60,000元 |
|||
|
燃油、设备维修维护 |
≦80,000元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我县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
≦0.001%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0,001%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靖宇县国有林场员额经费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支付林场职工工资,保障林场职工基本利益,提高职工收入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林场数量 |
3个 |
|
|
国营林场职工人数 |
≦800人 |
|||
|
质量指标 |
林场职工工资发放及时率 |
100% |
||
|
成本指标 |
国营林场职工月均工资 |
≧180万 |
||
|
时效指标 |
该项目资金使用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本单位工作效率 |
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林场职工满意度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扑火队费用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确保全年森林消防专业队正常运转,提升防扑救火能力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伙食补助人数 |
≧35人 |
|
|
劳务费人数 |
≧3人 |
|||
|
扑火机具维修次数 |
≧20次 |
|||
|
成本指标 |
劳务费 |
1.5万元 |
||
|
扑火机具维修 |
2万元 |
|||
|
扑火队伙食费用 |
≦9.5万元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我县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
≦0.001% |
|
|
满意度指标 |
森林防火区域居民满意度 |
≧95%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扑火队工资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完成全年工资发放,确保同工同酬,稳定队伍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工资人数 |
≧35人 |
|
|
成本指标 |
扑火队补助工资 |
≧50万 |
||
|
时效指标 |
工资补贴时限 |
12个月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稳定扑火队伍 |
稳定 |
|
|
满意度指标 |
扑火队员满意度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山水公司工作经费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完成环境治理及场地平整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人数 |
5人 |
|
|
聘用人员数 |
1人 |
|||
|
质量指标 |
经费拨付使用率 |
100% |
||
|
成本指标 |
劳务费 |
1.8万元 |
||
|
办公费 |
0.2万元 |
|||
|
时效指标 |
经费使用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促进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卫片执法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完成2023年度卫片执法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片数据核查数量 |
≧100个 |
|
|
质量指标 |
图斑核查完成率 |
100% |
||
|
成本指标 |
技术服务费 |
10万元 |
||
|
办公费 |
0.2万元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
遏制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矿产资源 |
得到保护 |
||
|
满意度指标 |
全民社会生态环境满意度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及管理费 |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6.3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66.36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绩效 目标 |
保障公共服务人员基本利益,提高职工收入,带动当地就业人口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公共服务人员 |
16人 |
|
|
质量指标 |
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拨付及时率 |
100% |
||
|
成本指标 |
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月工资额(含各项保险费用) |
3,200元/人 |
||
|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费 |
4,096元/月 |
|||
|
时效指标 |
该项目资金发挥作用时限 |
全年 |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人数 |
16人 |
|
|
提高本单位工作效率 |
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购买人员满意度 |
100% |
||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2,705.8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705.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3年当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减少534.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70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5.85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5.85万元,占1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70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49万元,占78.1%;项目支出593.36万元,占21.9%。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5.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05万元,农林水支出569.9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49万元,占78.1%;项目支出593.36万元,占21.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51.97万元,占92.4%;公用经费160.53万元,占7.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67万元,占11.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92.05万元,占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工伤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69.91万元,占21.1%,主要用于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和林场员额经费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1,512.16万元,占55.9%,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机构运行经费。
住房保障(类)支出111.07万元,占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00万元,占4.2%,主要用于森林消防事务、地质灾害预防支出。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2.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6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7.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3年当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3年当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靖宇县森林公安大队编制调出,缩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0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3年当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25万元,主要原因是靖宇县森林公安大队编制调出,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3年当年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25万元,主要原因是靖宇县森林公安大队编制调出,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靖宇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9.02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靖宇县森林公安大队编制调出,行政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底,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土地0平方米,房屋5,752.3平方米,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土地0平方米,安排购置房屋0平方米,计划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计划新增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593.36万元,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8个;使用本年拨款593.3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3年确定7个一级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593.3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