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靖交运发﹝2023﹞109号
局相关科室,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包车客运经营者:
当前,正值暑期汛期,旅客出行需求有所增加,强降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多发频发,包车客运安全风险增大。近期,山西大同、四川阿坝、江苏南京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包车客运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3107号)文件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局相关科室、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包车客运经营者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包车客运管理
各包车客运经营者要规范包车客运经营行为,必须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有效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以外的旅客。要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领用管理,建立健全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签发包车客运标志牌,做好标志牌领用登记管理,严禁发放空白标志牌;运输任务结束后,及时收回包车客运标志牌。
二、严把包车安全性能
各包车客运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加强包车技术管理,严防车辆“带病"运行。要严把新投运客车安全性能,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要求,加强车辆安全配置参数实车核查,确保新投运客车安全性能符合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在用客车安全状况检查,结合夏季运输特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或收车后,做好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件,以及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门窗、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各项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功能正常。加强在用客车维护保养,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定,结合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合理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明确二级维护项目,严禁假维护或不维护。
三、提升驾驶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包车客运经营者要以事故暴露问题为切入点,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和警示提醒。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重点针对近期包车事故暴露出的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驾驶操作不规范、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依托道路运输(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等,通过以案说法、沉浸式体验等形式,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范驾驶。用好《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等培训资料,加强应急驾驶操作技能培训,推动驾驶员全面掌握恶劣天气、湿滑路面、视线不良、长大下坡等特殊场景,以及车辆自燃、爆胎等突发情况下的正确处置程序、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点时段驾驶员安全提醒,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向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及时下发安全提醒信息及注意事项,督促驾驶员及时关注沿线天气、路况等信息,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四、加强恶劣天气防范应对
各包车客运经营者要密切关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控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做好强降雨、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预警和安全提示,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安全防范,严禁涉险运营。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前摸排运营线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道路条件等安全隐患,做好驾驶员行前安全教育提醒,完善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下的运行计划调整方案,科学采取临时绕行、分段运营等措施,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时要坚决停运。要认真做好应急运输保障,优选一批驾驶员和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周密制定运输组织方案,确保应急转运安全高效顺畅。
五、强化包车客运监管执法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协同联动的思路,着力提升非法违规运营行为的打击效果和行业治理水平。要加强包车客运动态监控,积极用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信息化手段,合理设置预警、报警阈值,实现违法违规运营行为自动提醒、实时纠正。对报警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经营者,要通过约谈、通报、增加检查频次等手段,加强重点监管,督促包车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肃查处包车异地违规运营,对于违规运营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理;查实存在非法违规运营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实施重点监管。要建立包车跨地市违规运营查处机制,加强跨地区协同监管机制,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要完善非法违规运营行为举报处理机制,对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接到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抄送、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违规运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靖宇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