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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412906087Q/2023-12326
分  类: 河湖管理 ;  请示
发文机关: 靖宇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标      题: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发文字号: 靖水字〔2023〕2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622412906087Q/2023-12326 分  类: 河湖管理 ; 请示
发文机关: 靖宇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标      题: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发文字号: 靖水字〔2023〕2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靖水字〔2023〕210号

 

县政府:

  靖宇县河长制办公室在总河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承担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和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需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河长制办公室运行经费。办公费、宣传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维修、印刷费等约需5.8万元;

  二、公示牌维护更新、通信、劳务经费。河长制公示牌更新维修维护、通信网费、劳务费等约需4.2万元;

  现申请将上述资金纳入2024年及今后每个年度的财政预算中。

  妥否,请批示。

 

  

  靖宇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6日

210号 关于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