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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MB1853574Q/2025-00612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标      题: 靖宇县2025年“上元佳节共团圆 灵蛇贺岁闹元宵”系列活动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靖文旅字〔2025〕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622MB1853574Q/2025-00612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标      题: 靖宇县2025年“上元佳节共团圆 灵蛇贺岁闹元宵”系列活动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靖文旅字〔2025〕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靖宇县2025年“上元佳节共团圆 灵蛇贺岁闹元宵

系列活动应急预案

                    靖文旅202526

1、预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靖宇县2025年“上元佳节共团圆 灵蛇贺岁闹元宵”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时间地点

2、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组长:隋信波

成员:郑国强、于国成、贾俊斌、关雨晴

3、事件分级分类

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给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紧急事件。

根据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点,突发事件分为以下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因暴雪、大风等气象原因以及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因素引发使活动不能正常举行、活动现场骚乱等突发事件。

2.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共设施遭到破坏以及活动组织不严密、安全保障不到位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3.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社会不法分子破坏、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冲击活动,不法分子干扰以及涉外突发事件。

4.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活动突发性疾病以及疫情应急事件。

5.个体事件。主要包括参加活动演职人员等出现猝死或意外伤亡等紧急事件,以及演职人员或观众在参与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Ι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靖宇县2025年“上元佳节共团圆 灵蛇贺岁闹元宵”系列活动过程中,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活动时间:2025年2月12日

活动地点:矿泉城广场、小流域公园

5、组织机构和应急响应

5.1应急指挥部

成立活动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置在县文旅局。

指挥长:隋信波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指挥室成员:郑国强、于国成、贾俊斌、孙立君、关雨晴

牵头部门:县文旅  联络电话:13180720399

工作任务:制定应急工作方案;及时搜集信息,准确预测预警,指挥和协调全相关力量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有序开展救援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蔓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2指挥部成员职责及负责人

1.郑国强:负责联系县委宣传部处理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负责联系县委政法委,处理活动期间全县维稳和社会面防控工作;负责联系县交警大队处理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联系方式:13943963983。

2.于国成:负责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处理统筹协调活动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应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负责联系县公安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投毒、纵火、冲闯警戒线等暴力事件,非法散发传单、非法示威等政治性事件,群体性骚乱事件等,设置现场警戒,组织群众疏散。联系方式:13596752510。

3.贾俊斌:负责联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置乱摆卖、占道经营等引发的突发事件;负责联系住建局处理活动期间电力设备故障抢修工作,负责为突发事件救援处置提供电力保障;负责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理火灾扑救工作,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联系方式:13843977208。

4.孙立君:负责联系县信访局处理可能影响活动的上访事件;负责联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与伤员转移工作,负责统计报送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联系方式:13364399123。

6、预防和预警

6.1风险预防

对于能在活动前基本消除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要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力消除。对于通过采取特殊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等级的风险,要制订严密的特殊风险管理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有效规避风险或将风险降到最低。对不能消除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6.2监测预警

活动前一周,启动监测预警机制,属地乡镇和各相关部门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对敏感点、危险点,要安排专人监测,及时报送监测动态情况。

7、应急处置

7.1信息报告

1.元宵节活动各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分队,明确任务、岗位、职责及其通信联络方式。

2.元宵节活动各相关部门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义务,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做出反应并向站、点负责人报告。

3.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各相关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按照“就地就近、边处置边报告”原则,在向本机构领导报告的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4.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视情况可直接向“110”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119”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指挥部报告。

5.元宵节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对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切过程进行详尽登记,以备检查;对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要随时报告。

6.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或对境外造成一定影响的,应按规定向指挥部报告,并通过有关渠道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进行通报。

7.2分级响应

1.Ⅰ级响应:主要是应对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后果已经导致人员伤亡或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大损失以及出现了社会事件预兆等,导致比赛无法继续进行,需要由县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指挥部组织、协调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确认属Ⅰ级响应的:事发地负责人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按照总指挥的意见,下令停止活动并及时向县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同时,指挥部要协调指挥,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2.Ⅱ级响应:主要是应对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或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事件,需要由指挥部处理的事件。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确认属Ⅱ级响应的:事发地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救援工作直至停赛。

3.Ⅲ级响应:主要是应对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较大损伤,或可能影响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由指挥部处置的事件。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确认属Ⅲ级响应的:事发地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然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救援工作直至停止活动。

4.Ⅳ级响应:主要是应对活动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一般个体事件,对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活动组织部门可以处置的事件。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确认属级Ⅳ响应的:事发地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和组织指挥;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和组织指挥

7.3应急处置措施

当活动期间出现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密切配合,及时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1.活动中突遇暴风等气象灾害,现场执勤人员、工作人员应组织相关演职人员、群众有序地带离现场避风、避。负责音箱等电器的人员立即关闭电器设备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2.活动域发生地面塌陷、沉降、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公安局、交警队迅速做好事故现场围挡,指挥人员、车辆疏散、绕行,事件主管部门、事发乡镇要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周边域、危险建筑物等进行安全检测评估,并尽快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3.活动起终点等重点域大量观众涌入,场地容量饱和,观众无法有序流动,周边交通不畅时,公安分局、交警队应立即通过广播进行现场调度指挥,告知群众遵守秩序,避免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4.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大队立即组织灭火;公安局、交警队疏散事故现场和周边的群众,确保消防、救援通道顺畅;医疗救护组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发生踩踏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安局、交警队疏散事故现场和周边的群众,确保消防、救援通道顺畅;医疗救护组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6.发生供电、通信保障突发事件,县住建局、县工信及通信公司要迅速启动备用设备,尽快恢复供电和通信。

7.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出现较严重人员受伤情况等,医疗救护组立即进行救治,根据受伤情况,如病情严重的第一时间安排救护车送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8.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公安局组织力量及时制止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控制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域,有序地将参赛者及群众撤离到安全域。医疗救护组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理工作。

9.发生爆炸、投毒、纵火、驾车冲闯警戒线等暴力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志愿者应立即疏散群众,同时做好宣传,避免出现恐慌;公安局立即封锁现场,控制嫌疑人,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和调取证据,并排除隐患;医疗救护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10.发生非法散发传单、非法示威等政治性事件。现场执勤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公安局对非法人员实施控制,及时调查取证,避免事件升级。

11.发生群体性骚乱。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果断制止,并视现场事态派出机动力量支援进行控制;各成员单位主动配合疏散周围群众,确保参赛者和群众安全、有序离开。

12.发生涉外(港澳)、涉台突发事件,外事办妥善做好沟通和处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国安局要及时介入处置,避免事件升级扩大。

13.发生舆情事件,委宣传部网信办要及时做好舆情应对,避免恶意炒作。

14.发生有人蓄意冲闯活动现场,影响活动正常进行,任务段执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制止和劝阻,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案未列出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动态情况,由应急指挥部下达指令进行处置,各成员单位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8、应急保障

8.1保障队伍

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本域内应急队伍,确保活动期间有充足的应急救险力量。公安(反恐)、消防、交警大队、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有针对性地训练,确保能满足活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活动期间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8.2通讯保障

活动举办期间,各相关部门责任人及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电话通畅及工作用对讲机通畅,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8.3物资保障

成员单位根据活动期间可能会发生的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做好维护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补充,确保满足活动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所需

9善后处理

1.评估。各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系统、行业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的经过、原因、结论事件的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控措施及效果针对事件发生原因、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等,提出改进意见和应对措施。

2.补偿。在认定责任的前提下,因突发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协助当事人向保险机构理赔等善后工作。

3.解释。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突发事件活动的影响。

4.责任与奖惩。在活动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在此次活动结束后,自行失效。

 

                               靖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