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宇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靖宇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靖双领办发〔2025〕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靖宇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各项工作抽查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附件:靖宇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靖宇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
靖宇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效进一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放射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实现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吉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系统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被监管对象占比不低于3%,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监督执法职责为主要内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对象范围、抽查时间等,完成与“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监管事项的映射,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科学完善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库,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形成本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
(三)建立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严格按照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卫生监管对象名录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其他检查对象,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执法检查。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应进行动态调整,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四)着力推动部门联合抽查。依据《白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制定2025年度部门抽查计划,以联合市监局等跨部门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履盖面,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使部门联合抽查作为各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中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抽查内容和对象
(一)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1.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接种点设置情况;接种单位、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
2.医疗机构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范围、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3.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4.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二)放射诊疗机构监督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放射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档案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随机抽查内容。
(三)公共卫生监督抽查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内容,抽查商超、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的卫生达标情况;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维护等情况;生活美容开展医疗美容情况。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
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部门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强化过程管控,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强化廉洁自律。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单位要公开、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要通过各种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靖宇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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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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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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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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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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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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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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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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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情况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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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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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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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传染病处置、消毒处置、医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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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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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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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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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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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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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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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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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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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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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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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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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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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第十六条 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第十九条 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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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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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情况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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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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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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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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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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